3.考试
(1)考试时间
初试时间约在2018年3月第二或第三个周末(实际时间根据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国家医学考试中心的英语统考日期来确定)。
复试时间安排在初试成绩公布后,一般为4月下旬或5月上旬,达到我校复试分数线的考生通过资格审查后参加所报考学院(所、系)组织的复试,具体时间由各学院(所、系)届时通知。
(2)考试方式初试:由学校统一组织,采用笔试的形式。科目为:外国语、专业基础课、专业课。
复试:由报考学院(所、系)组织,采用笔试与口试相结合的形式。各学院(所、系)根据不同专业进行外国语综合能力、专业知识、实验技能或临床技能的考核。
(3)考试地点初试在首都医科大学校本部(右安门校区)进行,复试在报考学院(所、系)进行。
(4)初试科目
1)外国语:满分100分,由国家医学考试中心统一命题。题型包括:听力理解、词语用法、完型填空、阅读理解、书面表达。
2)专业基础科目:满分100分,题型包括选择题、名词解释、简答题和论述题(实际题型种类可能等于或少于此4种),由学校命题。
3)专业科目:满分100分,题型包括选择题、名词解释、简答题和论述题(实际题型种类可能等于或少于此4种),由学校命题。
外国语考试大纲由国家医学考试中心发布;专业基础科目和专业科目考试参考书目参见(《首都医科大学2018年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参考书目》)。
六.体检与录取
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各类考生于复试(面试或综合考核时)时进行体检。考生需准备一张与上传照片同一底版的一寸彩色照片,在体检时使用。体检合格者方具有录取资格。学校于2018年7月统一下发录取通知书,2018年8月底入学报到。
八、学费标准
国家招生计划内全日制非定向就业及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科学学位及专业学位类型收费标准均为10000元/人/年。
九、研究生奖助政策
按照《首都医科大学研究生助学金、奖学金管理办法(试行)》(首医大校字〔2015〕63号),我校录取的国家计划内研究生享受首都医科大学奖助学金待遇,包括:
(一)助学金
1.国家助学金:非定向就业生源博士研究生,1500元/月/人每学年按10个月发放。
2.研究生助研、助教、助管津贴各学科学术型研究生和非临床医学和口腔医学专业的专业学位研究生,根据实际承担科研任务情况学校发放助研津贴,发放标准为600元/月/人,在岗支付10个月/年;校本部担任助教的研究生,根据任课时数,学校发放助教津贴,发放标准为35元/学时/人;受聘助管岗位的研究生,根据实际工作时间发放助管岗位津贴,发放标准为不低于500元/月/人医学全.在.线.提供. www.lindalemus.com。
3.临床专业学位研究生临床实践培养补助津贴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学、中西医结合专业学位研究生,按照培养方案要求完成临床实践培养与服务者,学校发放临床实践培养补助津贴,发放标准为1400元/月/人,每学年按12个月发放。
4.困难生补助经审核认定为困难生的研究生,1000元/年/人。
5.国家助学贷款经济困难研究生依据《首都医科大学国家助学贷款实施办法》申请国家助学贷款,6000元/年/人。
(二)奖学金
1.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覆盖在校研究生的3%,博士研究生30000元/人,在学期间具有参评一次的机会。
2.研究生新生奖学金:所有学术型一年级博士研究生均享有新生奖学金,根据录取成绩分为8000元、10000元和12000元/人/年三个等次。
3.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学校设置学业奖学金奖励表现优秀的二年级和三年级研究生。博士学业奖学金分为8000元、10000元和12000元/人/年三个等次,每年度评选一次,覆盖70%学术型研究生、30%专业型研究生。
4.研究生单项优秀奖学金:奖励学业成绩、社会工作、志愿工作等单方面成绩突出的研究生,覆盖15%的研究生,每年度评选一次,奖励标准为3000元/人。
5.社会资助奖励:各类社会组织设立奖学金,奖励在专业方向上有突出成绩的优秀研究生,支持高级医学人才培养。目前来自社会资助的奖学金包括:王忠诚奖学金,奖励优秀的神经外科专业研究生;口腔医学专业奖学金,奖励优秀的口腔医学专业研究生;爱优爱毅奖学金,奖励优秀的影像医学与核医学专业(超声医学方向)研究生。
各项奖学金的具体奖励办法参见我校有关奖学金评审实施办法。请登录我校研思部/学生办公室(网址http://yjs.ccmu.edu.cn/xsindex.asp)查看《研究生助学金、奖学金管理办法(试行)》(首医大校字〔2015〕63号)和《研究生助研助教助管工作管理规定》(校字〔2015〕62号)。
九、相关问题说明
(一)录取类别说明
1.非定向就业:人事档案将转入首都医科大学,户口自愿迁移,毕业后在国家的就业政策指导下“双向选择”就业。
2.定向就业:人事档案不转入首都医科大学,毕业后回定向就业单位工作。该类别只接受人事档案单位为首都医科大学系统在职职工报考。要求报考人员为单位学科发展需要的紧缺人才,定向就业限报考非临床学科。定向就业博士录取考生,须在入学前由用人单位与我校签订相应的定向就业协议书。
(二)招生专业目录备注信息说明招生专业目录备注中▲表示该导师2018年招收科学学位或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备注中◆表示该导师2018年仅招收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备注中无▲、◆表示该导师2018年招收科学学位博士研究生。备注中★表示该导师2018年有硕博连读申请的学生,备注中☆表示该导师2018年可采用申请考核制方式招生。导师的招生人数包括所有类型的录取考生人数。
(三)考生的报名费、体检费和考试期间食宿费用均由本人自理。
(四)录取学生的住宿由所在学院(所、系)按各自规定进行安排。
学位申请的相关要求请登陆我校学位委员会办公室(网址为http://yjs.ccmu.edu.cn/dweb/xuewei/),查看《首都医科大学关于研究生发表论文的规定》(首医学位办〔2017〕06号)。
十、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右安门外西头条10号首都医科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邮政编码:100069。
联系人:吴均,联系电话:010-83911050,电子信箱:wujun@ccmu.edu.cn。
附件:首都医科大学2018年博士研究生硕博连读和申请考核招生专业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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