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 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工作方案
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是研究生多元招生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加强拔尖创 新人才选拔、提高研究生招生质量的重要举措。根据《教育 部办公厅关于做好 2018 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 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7]13 号)及《山西省招 生考试管理中心关于做好我省 2018 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 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晋招考研[2017]5 号) 精神,为做好我校 2018 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 读硕士研究生工作,特制定本方案。本方案分为三部分。
第一部分 组织领导
学校成立 2018 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 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组和监督组,工作组负责对推免工作的组 织领导,全程做好推免工作的组织、指导、协调,监督组负 责全程检查和监督,确保推免工作政策透明,信息公开,申 诉渠道畅通。各院系成立 2018 年推免工作小组,制定本院 系推免生遴选办法和推免生接收工作细则,坚持“公开、公 平、公正”、“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组织做好本 院系推免各项工作。
工作组
组 长:王宏伟
成 员:成晓龙 刘志伟 曹小清 郑金平 张岩波 晋建华
监督组
组 长:党志峰
成 员:毛红胜 齐国树 梁晋伟 秦海云 丁朝霞
学校工作组办公室设在研究生学院,咨询电话:0351-4135123。
学校监督组办公室设在纪检监察室,申诉电话:0351-4135411。
第二部分 推免研究生遴选工作
一、遴选条件
(一)必须是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应届毕业生(不含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独立学院学生);
(二)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 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身心 健康;
(三)诚实守信,学风端正,在校期间无任何考试作弊 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无任何违法和违纪记录;
(四)修完规定的大学学位课程,且无不及格或重修情况,大学学习成绩名次一般须在其所在专业前 30%,大学四 级英语考试成绩达 425 分以上(含 425 分);
(五)综合素质优秀,其综合测评名次一般须在其所在 专业前 30%;
(六)符合下列条件者,其平均学习成绩可给予加分。 加分评审工作由学生所在院系统一组织专家严格审核,统一 评审。
各类各项不累计加分,只加最高项。加分后平均学习成 绩可计入学习成绩名次,但不再计入其综合测评成绩及名次。
1、在学期间以山西医科大学为第一完成单位,本人第一署名发表学术论文被 SCI 收录或获得发明专利,其平均学 习成绩最高可加 3 分;
2、在学期间以山西医科大学为第一完成单位,本人第 一署名在中文核心期刊发表学术论文,或在全国大学生数学 建模大赛、全国高等医学院校大学生临床技能竞赛、“挑战 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等国家级赛事中获得 奖励,其平均学习成绩最高可加 2 分;
3、在学期间以山西医科大学为第一完成单位,本人第 一署名在非核心期刊发表学术论文,或主持山西医科大学大 学生创新基金项目,或在“兴晋挑战杯”大学生创业计划竞 赛中获得奖励,或为全国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负责人,或获省级及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称号,其平均学习成绩最高可加 1 分。
二、指标分配
(一)我校 2018 年推免生遴选指标以教育部实际下达 指标为准,且不分学位类型。
(二)各院系遴选指标由研究生学院另行公布。
三、报考材料
(一)山西医科大学推免生资格申请表。学生可在山西 医科大学研究生网页招生信息栏(http://www.sxmu.edu.cn/yjs/)下载;
(二)本人身份证、学生证复印件各一份;
(三)本人本科期间成绩单原件一份,须经校教务处或 院系核实后加盖公章;
(四)本人国家四、六级英语考试成绩单复印件一份, 须经院系核实后盖公章;
(五)有关获奖证书、体现自身学术水平的代表性学术 论文、出版物或原创性工作成果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医,学.全在.线搜集.整理 www.lindalemus.com。
四、日程安排
(一)报名阶段
时间:2017 年 9 月 12 日至 9 月 14 日。 各院系根据本院系实际情况向毕业班学生公布本院系具体细则。符合遴选条件者向院系提交推免生报考材料。
(二)资格审查阶段
2017 年 9 月 15 日上午 12:00 前,各院(系)对报考学生有关信息核实,确定其符合我校推免生遴选条件。同时, 将加盖公章的《院系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报考汇总表》及电 子报表等报送研究生学院备案。
(三)遴选阶段 推免生遴选由各院系负责组织实施,选拔组织形式参照《山西医科大学 2017 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工作 实施办法》(山医大研[2017]1 号)有关内容制定遴选办法, 组织相关学科及面试专家组进行外国语测试、专业课测试、 专业技能测试及面试等。根据学生测试成绩及平均学习成绩 加权后得出其选拔成绩,其中平均学习成绩权重不小于 50%。 各院系推免工作小组根据学生选拔成绩,择优提出拟推荐学 生名单,并于 2017 年 9 月 19 日报研究生学院。
(四)公示 各院系须将报考学生名单和拟推荐学生名单分别在本院系公示 3 天,公示内容包括学生姓名、学号、大学学习成 绩及排名、综合测评结果及排名。研究生学院将我校 2018 年拟推荐名单汇总并上报校推免工作组审定后公示 10 个工 作日。对公示结果有异议的报考学生,可提出申诉,学校研 究生招生工作领导组及研究生招生工作督查组将予以审核 复议,并公布复议结果。
公示期结束后,由研究生学院安排推免生进行网上报名 工作。
五、注意事项
(一)各院系要坚持以提高选拔质量为核心,完善全面 考查、综合评价、择优选拔的推免生评价体系和工作机制, 突出能力考查,注重一贯表现,强化对学生科研创新潜质和 专业能力倾向的考核。
(二)各院系须成立以院系负责人为组长的推免生遴选 工作小组,落实集体议事和集体决策制度。各院系要科学制 定本院系推免生遴选办法,其中包含加分细则。推免生遴选 办法要严格遵守本方案及其他相关文件确定的推免政策和 管理规定,广泛征求师生意见,与本院系推免名额一并公布 并严格执行。推荐院系要充分尊重并维护学生自主选择志愿 的权利,不得将报考本校作为遴选推免生的条件,也不得以 任何其他形式限制推免生自主报考。院系推免生遴选工作小 组对本院系遴选过程和结果负责。
(三)存在加分学生的院系,可根据实际情况酌情制定 加分细则,同时须向本院系全体师生公示有关学生的加分依 据、加分分值、加分后成绩名次等信息。未公示者,一律不 予加分。如有违规加分情况或弄虚作假等情况者,不论何时 发现,一律取消违规学生推荐资格,并计入其个人诚信档案, 所在院系削减招生计划直至取消招生资格。
第三部分 推免硕士研究生接收工作
一、接收推免研究生条件
(一)一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 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获得母校推荐免试资格的全国各高校优秀应届本科 毕业生;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二)我校各专业学位不接受跨学科门类考生报考。报 考临床医学、口腔医学、护理、药学、公共卫生专业学位研 究生,要求考生所学专业名称(一级学科)要与所报推免学 科专业名称一致。
(三)除符合以上一般条件外,被博士学位授权学科录 取的校本部学生,凡在学期间学位课程平均成绩名次和综合 测评名次均在其所在专业前 5%者,同时具有两年后转读博士 研究生资格(需符合学校有关转博规定),硕士期间每年特 别资助 1 万元,博士期间每年特别资助 2 万元,博士毕业后 须留校工作(须与学校签署服务协议)。
在学期间学位课程平均成绩名次在其所在专业前 5%的 推免生,若选择我校生理学(国家重点学科),硕士期间每 年特别资助 1 万元。
凡获得硕博连读研究生资格的推免生,在硕士研究生阶 段第二学年第一学期末进行资格复审,合格后进入博士研究 生阶段。复审工作参照《山西医科大学关于招收硕博连读研 究生工作实施办法》(山医大校研字[2010]3 号)文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