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旦大学2018年招收硕士学位研究生简章
一、培养目标
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二、招生名额
本年度全校拟招收各类硕士研究生5600名左右,录取时将视生源状况适当调整招生名额,最终招生人数以教育部正式下达的招生计划为准。
三、招生类型
硕士研究生按其培养模式分为学术学位硕士生和专业学位硕士生,按其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硕士生和非全日制硕士生,按其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硕士生和非定向就业硕士生。定向就业的硕士生按定向合同就业;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生按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
四、学制及校区
学术学位硕士生的学制一般为3年,专业学位硕士生的学制一般为2年至3年。
复旦大学现有四个校区:邯郸校区(上海市杨浦区邯郸路220号)、新江湾校区(上海市杨浦区淞沪路2005号)、枫林校区(上海市徐汇区东安路130号、131号)医学全.在.线.提供. www.lindalemus.com、张江校区(上海市浦东新区张衡路825号、826号)。如有新增办学地点,以具体通知为准。
五、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2018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 2 年(从毕业后到2018年9月1日,下同)或 2 年以上的,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通过8门相关专业本科课程考试(需提供有效成绩单)并经报考院系审核后,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报名参加全国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按下列规定执行。
1.报名参加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本条(一)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 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者所修读的本科课程应为非法学专业。
2.报名参加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本条(一)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 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可以报考〕。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者所修读的本科课程应为法学专业。
3.报名参加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本条(一)中第1、2、3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 3 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 5 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或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 2 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相关考试招生政策同时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见》(教研〔2016〕2 号)有关规定执行。
4.报名参加法律(非法学)、法律(法学)、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以外的其他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本条(一)中的各项要求。
5.如无特别规定,学习方式为“非全日制”的各专业学位招生方向只招收“定向就业”硕士生。
(三)除上述条件外,考生应同时符合招生院系对相关专业提出的报考要求。
(四)我校招收推荐免试研究生、单独考试硕士生、港澳台地区和外籍研究生的报考条件和招生办法,另行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