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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大学医学院2007年硕士研究生考研复试工作细则 | |
作者:pp 文章来源:浙江大学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6/8 7:33:24 文章录入:凌林 责任编辑:凌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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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考生综合成绩由初试加权成绩和复试成绩两部分组成。
初试加权成绩(100分制)=[英语25% + 政治25% + 医学综合(业务课1+业务课2)50%]
复试成绩(100分制)
综合成绩=初试加权成绩×60% + 复试成绩×40%
2、复试方式和内容:
(1) 外国语测试(包括听力和专业外语):学校和学院不单独进行听力测试。听力测试各学科组织进行,纳入面试程序,并计入复试总成绩。听力测试和专业外语(包括口语)占复试总成绩的40%。外国语测试时间每生不得少于5分钟。医学.全.在.线网站www.lindalemus.com
(2) 专业课考试:采用面试,或面试加笔试,由各学科自行组织进行。内容包括专业知识、观察和表达能力、综合素质等三部分,占复试总成绩的60%。各学科在考察学生的专业素质和能力时,要全面考核学生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等方面的情况。
(3) 面试要求每生时间不少于20分钟(包括外国语测试)。
(4) 为保证公正、公平、公开原则的实施,允许考生对复试程序、结果提出异议。
3、 程序:复试(包括听力和面试) 产生复试成绩 产生综合成绩 形成
综合排名 确定拟录取名单 确定基本助学金等级、导师及学位类型(签署确认书)
4、各学科必须按50%的科学学位研究生可享受一等基本助学金(10000元/年)、50%的科学学位和100%的专业学位研究生可享受二等基本助学金(5000元/年)的比例,确定每个拟录取研究生的基本助学金等级,并签署确认书。最后由学院进行综合平衡确定。
5、关于调剂:允许医学类考生在本学院内跨学科调剂一次。所有调剂均须经学生办公
室同意,各学科凭学院统一调剂表才能进入复试,否则复试无效。生科院、药学院考生原则上只能调剂到基础医学和公共卫生专业。
6、 投诉程序:提出书面申请 复核 调查 回复。
7、投诉地点:浙江大学医学院党政办公室(杭州市余杭塘路388号,浙大紫金港校区医学院综合楼602室)
联系人:董美芳 投诉电话: 0571-882080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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