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复试基本分数线(统考)
门 类 |
一级学科 |
英语 |
政治 |
综合 |
专业基础 |
总分 |
医 学
理 学 |
基础医学
临床医学
预防医学
口腔医学
生物学
药学
护理学
科学技术史 |
54 |
54 |
90 |
90 |
320 |
管理学 |
社会医学与卫生事业管理 |
54 |
54 |
90 |
90 |
320 |
法 学 |
马克思主义理论 |
52 |
52 |
90 |
90 |
320 |
教育学 |
应用心理学 |
52 |
52 |
85 |
85 |
315 | 二、体检:取得复试资格的考生于3月24日、3月26日上午,在校医院体检,在行政楼318领取体检表。 三、复试时间:3月20日~3月23日由研招办发复试通知,3月24日~3月31日进行复试。 四、核查分数时间:3月22日~3月24日,带本人身份证及准考证到医学部研招办查分。 五、调剂录取 凡我部未能录取,但符合教育部复试分数线的考生在4月中旬根据接收院校研招办的调剂接收函到医学部研招办办理调剂手续。 单考生不能校外调剂。 北京大学医学部研招办 2004年3月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