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下达给我校的569名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中,计划内名额为180名,根据我校2004年考生的情况,初试成绩和录取成绩须同时达到如下要求: 1、初试成绩需达到:总成绩≥340分,英语、政治成绩≥65分,综合科目成绩≥98分,专业基础课成绩≥90。 2、录取成绩(初试总成绩/5×70%+复试成绩/3×30%)≥70分。 3、符合上述1、2条件,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不考虑导师排名均可按照计划内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