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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中医药大学200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办法 | |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医学全在线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6/10/3 23:52:26 文章录入:凌林 责任编辑:凌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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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教育部教学[2006]4号文件《教育部关于加强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的指导意见》精神,经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成都中医药大学200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办法如下: 1、所有拟录取考生均应通过复试后方能录取。 2、每位参加复试的考生,初试成绩必须达到“200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初试合格分数线” 3、采取差额复试的办法,全校差额比例原则上按1:1.2。 4、复试对象:统考、单考初试合格考生。 5、复试内容包括专业课笔试、专业综合面试、实践能力考核、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 6、复试成绩总分为200分,其中专业课笔试为100分;面试为100分(面试提问占50分,临床或实验技能占30分,外语听力和口语占20分)。专业课笔试成绩低于60分或面试成绩低于60分,均视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7、同等学力考生除必须参加上述复试内容外,还须参加2门本科阶段该专业主干课程的加试(笔试),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和复试考试科目相同,加试每科时间为2小时,总分100分,其中任何一门加试科目成绩低于60分者,视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8、复试按第一志愿学科进行,笔试科目以我校2006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上公布的科目为准。 9、录取时按考生总成绩(初试成绩X0.6+复试成绩X0.4)高低排序录取。 10、考生复试须携带毕业证原件(应届生除外)、准考证、身份证、免冠1寸照片1张。 11、复试时间安排在4月15日到4月18日。(14日下午到相关学院报到,15日上午笔试) 12、未按时参加复试的考生,均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 13、复试通知书于3月29日发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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