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博士研究生复试公告
我校2006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工作将于4月下旬开始(具体复试时间由导师确定,届时将以电话形式通知考生)进行,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复试工作基本原则。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和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坚持公平、公正。 二、复试工作的组织与管理 1、成立北京中医药大学2006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王庆国(主管研究生工作副校长) 副组长:常江(纪委书记) 徐孝(副校长) 成员:王伟 图娅 王建平 殷金元 2、复试工作在复试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组织实施。 3、各学科、专业组成若干个专家复试小组。 三、复试的程序 1、资格审查 考生报考资格的审查工作在复试前由考生报考专业所在学院完成,资格审查包括下述材料。 统考考生:①准考证;②学历及学位证书原件(应届毕业生交验学生证,毕业证书入学时交验)③身份证 ④硕士阶段成绩单 2、复试小组复试 四、复试的基本标准 境内考生:总分170分,外语不低于45分,业务课不低于60分;台、港、澳考生:总分150分,外语不低于40分。 五、复试的比例 各专业根据本学科、专业的特点和生源状况在不低于学校复试基本标准的前提下,可采用差额复试。 六、复试内容 复试将对学生的外语口语水平、专业外语水平、学科背景、专业素质、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道德品质、实践技能、创新能力等进行综合考察。复试成绩采用百分制,60分为及格。 七、复试形式 复试小组根据学科专业特点自定。 八、复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复试合格者能否录取及录取类别的确定以考生的总成绩名次为准。 九、拟录取名单上网公示。 十、体检 体检在新生入学时统一进行,由校医院组织。体检不合格者将取消入学资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