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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医学院2007年医学考研招生公费排名原则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辽宁医学院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4/16 8:55:58  文章录入:凌林  责任编辑:凌云

2007年研究生招生公费排名资格确定原则:

1、基础专业全部公费,不参加排名。

2、临床专业公费排名资格确定为:(不含口腔临床专业)

(1)一志愿考生初试成绩315分以上(同等学历考生初试成绩在325分以上),

以国家统考科目成绩排序;(一志愿考生优先排序)。

(2)二志愿调剂考生初试成绩325分以上(同等学历考生初试成

绩335分以上)以国家统考科目成绩排序;

3、符合以上分数线的考生具有公费排名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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