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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大学医学院外科学(普外)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南京大学医学院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5/13 6:34:53  文章录入:凌林  责任编辑:凌云


六、培养方式
 第一阶段:集中学习学龄前位课程,由学校统一组织教学。
 第二阶段:主要进行临床基础训练,同时学习专业理论知识,培养临床教学能力,查阅和综述专业文献。
 第三阶段:进行专科定向培养,包括各专科病房进一步的临床训练,专业理论专业知识学习,实验室训练,课题研究,撰写论文,毕业答辩与临床教学等。
 研究生在学期间,需要参加教研室和校、院组织的临床病例讨论及学术讲座,以增强学生的综合能力和素质。
七、考核方式
 1.公共课及基础课以笔试为主,由有关教研室负责考核工作。
 2.专业课除笔试考核外,要求写专题综述报告,以了解研究生对专业知识的掌握情况和综合分析问题的能力。
 3.中期考核
 为了保证研究生的质量,在入学后的第三学期未进行中期考核。由导师组成的研究生中期考核小组对研究生的学位课程,论文进展情况以及掌握国内外最新研究动态等方面进行考核,考核小组本着公正、负责、实事求是态度对研究生作出评价,评定成绩。对成绩不合格或完成学业确有困难者,劝其退学或作肄业处理。

八、学位论文
申请硕士学位的学位论文对所研究的课题应当有新的见解,在理论上或实际上对社会主义建设或本门学科发展应当有一定的意义,表明作者在本门学科上掌握了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门知识,具有从事学科研究工作或独立担负专门技术工作的能力。
学位论文必须在导师指导下由本人独立完成,并要有一定的工作量。学位论文必须是一篇或一组论文组成的系统而完整的学术论文。做出创造性的成果。
硕士论文在答辩前需请两位在本学科造诣较深,并发表有学术论文的专家评阅,其中至少有一位是校外专家。硕士论文需经所有论文评审人一致通过,并经教研室主任、系主任审核同意后方可组织答辩。答辩委员会的组成和具体操作按“南京大学硕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试行)”执行。
九、论文答辩和学位授予医学全.在.线www.lindalemus.com
 学位论文完成后,硕士学位应在答辩前请两位(至少一位外单位)专家写出评阅意见。评阅通过后,方可组织答辩。
 硕士论文答辩委员会由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为主共三人组成,其中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至少有二人,导师不参加答辩委员会。硕士论文答辩委员会对其临床能力和学位论文进行考核和答辩。同时还应对其学位论文能否在国内核心刊物上发表的水平,作出是否则授予硕士学位的决定。
 申请硕士学位者至少在国内外核心刊物上发表一篇论文。如在答辩时尚未完成,可在毕业后一年内补充。
 学位论文通过答辨后,校学位论文评定委员会根据答辩委员会的意见及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的意见并按照有关规定作出是否授予学位的决定。
十、质量监测
 对在校研究生全面实行中期考核,建立研究生个人教学档案。 对毕业研究生进行不定期追踪调查,以正确判断其能滞满足现代医学科研和临床发展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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