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制 3
允许年限 硕士研究生的学习年限一般为三年。在职硕士生的学习年限不超过五年。优秀硕士生提前完成课程学习和学位论文者,可申请提前答辩和提前毕业;正常情况下不能按时毕业者作结业处理;如遇特殊情况,由硕士生本人提出申请,经导师同意、院长审核、研究生部批准,可延长学制一年。
培养目标 培养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在国民经济建设、科学技术发展和社会进步中发展积极作用的具有创新精神的复合型的科学研究人才、工程技术人才、高级管理人才和高等学校师资。具体要求如下: 1、努力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成为有道德、有理想、有文化、有纪律的年轻一代;能够运用马克思主义的观点和方法分析问题、解决问题;拥护党的基本路线、方针和政策;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积极为我国的社会主义建设服务。 2、掌握本门学科的坚实的理论基础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和必要的实践技能;具有从事科学研究、教学工作或独立担负专门技术工作的能力;了解本门学科的发展现状和动向,具有实事求是、严谨的科学作风。 3、熟练掌握一门外国语,能熟练地进行专业书刊的阅读,并能撰写论文摘要。 4、具有健康的体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