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成绩合格的上海考区考生,请于2011年1月20日-30日(9:00-11:00,13:00-16:00),持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考试成绩单(请自行下载打印)到报名点领取《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兽医师资格证书》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助理兽医师资格证书》。普通高等学校2010年应届毕业生还应当向报名点提交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代领需提供考生的考试成绩单、代领人和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其签名授权委托书。
报名点地址:闵行区七宝镇吴宝路7号7楼
报名点联系电话:64199358,64611127
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上海考区办公室
二〇一一年一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