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动物产地检疫
25. 销售动物及动物产品,需要办理什么手续?
答:销售动物及动物产品前,货主应当按规定向当地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申报检疫,经官方兽医检疫合格并出具检疫证明、加施检疫标志方可出售;需要运输的动物和动物产品,运载工具在装载前和卸载后应及时清洗消毒后方可运输。输入到无规定动物疫病区的动物,货主还应当向输入地动物卫生监督所重新申报检疫,经检疫合格后方可进入。
26. 出售或运输动物前为什么要检疫申报?
答:《动物防疫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国家对检疫工作实行申报检疫制度。目的在于:(1)有利于动物卫生监督机构预知动物、动物产品移动的时间、流向、种类、数量等情况,便于提前准备,并合理安排布置检疫具体事宜,及时完成检疫任务。(2)确保经营者按时交易,有利于促进商品流通。(3)确保检疫工作科学实施,质量到位。
27. 参加展览、演出和比赛的动物需要持有《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吗?
答:需要。《动物防疫法》第四十三条规定, 屠宰、经营、运输以及参加展览、演出和比赛的动物,应当附有检疫证明。否则由动物卫生监督机构责令改正,进行补检;拒不改正的,处一千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
28.人工捕获的野生动物可以饲养吗?
答:合法捕获的野生动物应在3天内向捕获地的县级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申报检疫,经检疫合格后,方可饲养。 29.在什么情况下,需要办理动物检疫审批手续?
答:以下情况需要办理检疫审批手续:跨省、自治区、直辖市引进乳用动物、种用动物及其精液、胚胎、种蛋的,应向输入地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申请办理审批手续,合法取得检疫证明。到达输入地应按规定对引进动物进行隔离观察。
30.动物出栏前的检疫都有哪些项目?
答:农业部出台的《动物检疫管理办法》上列出动物产地检疫出证条件是5条:一是来自非封锁区或者未发生相关动物疫情的饲养场(户);二是按照国家规定进行了强制免疫,并在有效保护期内;三是临床检查健康;四是农业部规定需要进行疫病检测的,检测结果符合要求;五是养殖档案相关记录和畜禽标识符合农业部规定。如是乳用、种用动物和宠物,还应当符合农业部规定的健康标准。
31.为什么要实施动物检疫?
答:其根本目的是为了防止动物传染病、寄生虫病及其他有害生物的传入、传出,控制和扑灭动物疫病,保护养殖业的发展和人体健康。
32.检疫是公益行为,为什么还要收取费用?
答:动物检疫是非盈利的公益行为,属于政府的行政行为。检疫是有成本的,需要投入人力、物力,进行必要的实验室检测等。《动物防疫法》规定对经过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检疫的动物和动物产品货主要交纳检疫费用,这也符合国际惯例。
33.动物检疫由谁来实施?
答:各级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是实施动物、动物产品检疫的唯一主体。
34.饲养的动物可以不接受动物检疫吗?
答:动物检疫不是一项可做可不做,或愿做不愿做的工作,而是一项非做不可的工作。凡拒绝、阻挠、逃避、抗拒动物检疫的,都属于违法行为,都将受到法律制裁。《动物检疫管理办法》规定,出售、运输或供屠宰、继续饲养的动物在离开饲养地前都要按规定时限向所在地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申报检疫。
35.什么是强制免疫?
答:强制免疫是指国家对严重危害养殖业生产和人体健康的动物疫病,采取制定强制免疫计划,确定免疫用生物制品和免疫程序,以及对免疫效果进行监测等一系列预防控制动物疫病的强制性措施,以达到有计划分步骤地预防、控制、扑灭动物疫病的目的。强制免疫属于国家统一的防疫政策。
36.饲养户所饲养的动物不接受强制免疫会怎么样?
答:根据《动物防疫法》第七十三条规定,由动物卫生监督机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由动物卫生监督机构代作处理,所需处理费用由违法行为人承担,可以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37.饲养的动物经检疫不合格怎么办?
答:饲养的动物经检疫不合格,需按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出具的《检疫处理通知单》进行相应处理。诊断患普通动物疫病的需要在治疗痊愈后再申报检疫。诊断有一类动物疫病或人畜共患病的要立即进行隔离,并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38.饲养户饲养的动物卖给邻居,需要检疫吗?
答:需要。《动物防疫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出售动物前货主应当按照国务院兽医主管部门的规定向当地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申报检疫。39.什么是动物检疫?
答:动物检疫是指为了预防、控制动物疫病,防治动物疫病的传播、扩散和流行,保护养殖业生产和人体健康,由法定的机构、法定的人员,依照法定的检疫项目、标准和方法,对动物、动物产品进行检查、定性和处理的一项带有强制性的技术行政措施。
40.饲养的动物用于出售,临卖之前申报检疫就可以吗?
答:不可以,出售、运输的动物应当提前3天申报检疫,出售、运输乳用、种用动物以及参加展览、演出和比赛的动物,应提前15天申报检疫。
41. 动物产品的检疫合格证明如何获得?
答:对于出售、运输的种用动物精液、卵、胚胎、种蛋,经检疫符合下列条件,由官方兽医出具《动物检疫合格证明》:
(1)来自非封锁区,或者未发生相关动物疫情的种用动物饲养场;
(2)供体动物按照国家规定进行了强制免疫,并在有效保护期内;
(3)供体动物符合动物健康标准;
(4)农业部规定需要进行实验室疫病检测的,检测结果符合要求;
(5)供体动物的养殖档案相关记录和畜禽标识符合农业部规定。
对于出售、运输的骨、角、生皮、原毛、绒等产品,经检疫符合下列条件,由官方兽医出具《动物检疫合格证明》:
(1)来自非封锁区,或者未发生相关动物疫情的饲养场(户);
(2)按有关规定消毒合格;
(3)农业部规定需要进行实验室疫病检测的,检测结果符合要求。
42. 从事动物及动物产品运输,需要哪些条件?
答:从事动物及动物产品运输的,货主应取得检疫证明,承运人的运载工具在装载前和卸载后应及时清洗、消毒;输入到无规定动物疫病区的动物,货主还应当向当地动物卫生监督所申报检疫,经检疫合格后方可进入;经铁路、公路、水路、航空运输动物和动物产品的,托运人托运时应当提供检疫证明;没有检疫证明的承运人不得承运。
43. 开办养殖场需要什么动物防疫条件?
答:(1)场所的位置于居民区、生活饮用水源地、学校、医院等公共场所的距离符合国务院兽医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2)生产区封闭隔离,工程设计和工艺流程符合动物防疫要求(3)有相应的污水、污物、病死动物、染疫动物产品的无害化处理设施设备和消毒清洗设施设备;(4)有为其服务的动物防疫技术人员;(5)有完善的动物防疫制度;(6)具备国务院兽医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动物防疫条件。
44. 自宰的猪肉能卖吗?
答:不能。国家实行生猪定点屠宰、集中检疫制度。自宰的猪肉只能用于自食,不能进行出售。
45. 哪些动物产品必需销毁?
答:凡患有炭疽、鼻疽、牛瘟、恶性水肿、气肿疽、狂犬病、羊快疫、羊肠毒血症、马流行性淋巴管炎、马传贫等恶性传染病动物产品,以及严重病变组织、甲状腺、肾上腺、病变淋巴组织等有害腺体必须采用销毁处理。
46. 什么情况属于没有动物检疫合格证明?
答:以下几种情况均属于没有检疫证明:(1)未经检疫而未取得检疫证明;(2)虽经检疫但检疫证明已过期失效;(3)检疫证明是伪造的。
47.可以用过期的动物检疫合格证明直接换新的有效的检疫合格证明么?
答:不行。必须重新向所在地县级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申报检疫。
48.畜禽标识上的数字是什么意思?
答:数字共15位,由动物种类+区划编码+标识顺序号组成。其中,第1位表示畜种(1猪、2牛、3羊),第2-7位为区划代码(邮政编码),第8-15位为唯一顺序编码。
49.屠宰场出售猪血,需要检疫合格证明吗?
答:需要。《动物防疫法》第三条规定,本法所称动物产品,是指动物的肉、生皮、原毛、绒、脏器、脂、血液、精液、卵、胚胎、骨、蹄、头、角、筋以及可能传播动物疫病的奶、蛋等。因此猪血属于动物产品,应附有《动物检疫合格证明》。
50. 从外省购仔猪需要注意些什么?
答:一是要到政府有关部门开办的正规仔猪交易市场选购。二是在选购时要了解清楚动物免疫情况,并查看《动物检疫合格证明》。三是运输过程中要注意防寒、保暖等,以免应急性死亡。四是到达目的地后按规定应在24小时内向所在地县级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报告,并接受监督检查。五是不要立即混群饲养,要单独饲养至少两周后再混群。
51.检疫需进行实验室检测时,可以由养殖户自行寻找实验室进行检测吗?
答:不行。检疫规程明确规定实验室检测须由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指定的具有资质的实验室进行。
52.申报检疫时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可能不受理的原因有什么?
答: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在接到检疫申报后,应根据所辖区域、检疫范围是否处于封锁区等情况决定是否予以受理。因此,若动物不在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的管辖区域,或超出规定的检疫范围,或该区域发生相关动物疫情处于封锁区,均会出现不受理检疫申报的情况。
53.一般动物产地检疫的实施由几部分组成?
答:动物产地检疫的完整实施需要以下5部分:(1)饲养户申报检疫,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受理申报;(2)官方兽医实施现场检疫,查验相关养殖资料并进行临床检查;必要时进行实验室检测;(3)官方兽医对于检疫合格的动物出具《动物检疫合格证明》,不合格的出具《动物检疫处理通知单》,并监督货主进行相应处理。(5)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做好申报检疫及检疫的各项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