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场报名需提交资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持外省大专以上医学院校毕业证书报名的考生,需提供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学历证明或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上打印的学历证明;持外省中等专业学校医学专业毕业证书报名,且入学时间西医在2001年9月1日以后、中医在2006年9月1日以后的考生,需提供省级教育及卫生行政部门出具的学历证明;持本省医学院校2001年及以后大专以上毕业证书报名的考生,需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打印的学历证明;
3.考生试用机构出具的《试用期考核合格证明》。空白表可通过国家医学考试中心网站或张家界卫生信息(http://www.zjjwsj.com)下载;
4.执业(试用)医疗机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
5.小二寸正面免冠彩色近照2张;
6.执业助理医师申报
的,还需提交《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取得执业助理医师执业证书后连续执业时间及考核合格证明》。空白表可通过张家界卫生信息网下载;
7.传统医学师承或确有专长考生,还需提交《传统医学师承出师证书》或《传统医学医术确有专长证书》。
注意事项:(1)考生提供的执业(试用)医疗机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医疗机构名称”、《医师执业证书》“执业地点”、《试用期考核合格证明》或《取得执业助理医师执业证书后连续执业时间及考核合格证明》中“执业(试用)机构名称”及公章必须一致。(2)现场报名时考生出具的《试用期考核合格证明》中“试用时间”为从试用期开始截至报名时间,考试合格后,考生需再出具一份从报名时间起截至报考当年8月31日的《试用期考核合格证明》,两份《试用期考核合格证明》累计试用时间必须满一年,否则不予颁发《医师资格证书》。(3)若考生提供虚假报名资料,一经核实,将按照《卫生部关于修订<医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第三十四条的通知》(卫医发〔2008〕32号)的有关规定处理。
点击查看:湖南张家界市2012年医师资格考试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