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新星兽药厂(粉剂/预混剂)通过农业部兽药GMP验收 根据《兽药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规定,依照《兽药生产质量管理规范检查验收办法》,经现场检查及审核,中华人名共和国农业部第1714号公告批准我市天津市新星兽药厂(粉剂/预混剂)通过兽药GMP检查验收。
农业部颁布“官方兽医六条禁令”
新《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