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总结评估阶段
(一)考试评估
工作任务:组织专家对考试成绩、试题类型和难易程度等进行评估,形成评估报告上报农业部执业兽医管理办公室。
时间安排:2013年1月。
责任单位:中国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二)年度总结
工作任务:各省(区、市)对照工作方案及有关要求,对考试工作情况进行总结,及时将总结报农业部兽医局。召开2012年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工作总结会。
时间安排:2013年2月。
责任单位:农业部兽医局、中国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各省(区、市)兽医主管部门。
2012年执业兽医考试大纲(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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