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物传染病的综合防疫措施(一)
一、防疫工作的原则是:⒈建立、健全各级特别是基层兽医防疫机构,以保证兽医防疫措施的贯彻落实;⒉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兽医法规;⒊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
二、防疫工作基本内容:⒈平时的预防措施;⒉发生疫病时的扑灭措施。
三、平时的预防措施包括:⒈加强饲养管理,搞好卫生消毒工作,增强家畜机体的抗病能力。贯彻自繁自养的原则;⒉拟订和执行定期预防接种和补种计划;⒊定期进行杀虫、灭鼠、防鸟,进行粪便无害化处理;⒋作好检疫工作;⒌加强联防工作。
四、发生疫病时的扑灭措施www.lindalemus.com:⒈及时发现、诊断和上报疫情并通知邻近单位做好预防工作;⒉迅速隔离病畜,污染的地方进行紧急消毒。若发生危害性大的疫病,应采取封锁等综合措施;⒊实行紧急免疫接种,并对病畜进行及时和合理的治疗;⒋严格处理死畜和淘汰的病畜。
五、动物传染病的综合防疫措施包括在:⒈疫情报告和诊断;⒉检疫;⒊隔离和封锁;⒋消毒、杀虫、灭鼠、防鸟。
六、当发现重要的法定性传染病时,一定要迅速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疫情,并通知邻近单位及有关部门注意预防工作。
七、当动物突然死亡或怀疑发生传染病时,应立即通知兽医人员。在兽医人员未到场或尚未作出诊断之前,应采取下列措施:将疑似传染病病畜进行隔离,派专人管理;对病畜停留过的地方和污染的环境、用具进行消毒;完整保留病畜尸体;不得随便急宰,不许食用病畜的皮、肉、内脏。
八、检疫:是指利用各种诊断和检测方法对动物及其相关产品和物品进行疫病或病原体或抗体检查。目的是查出传染源、切断传播途径,防止疫病传播。
九、隔离:病畜、可疑感染家畜、假定健康家畜。
十、可疑感染家畜:未发现任何症状,但与病畜及其污染的环境有过明显的接触。假定健康家畜:除病畜和可疑感染家畜外,疫区内其他易感家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