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兽医协会会费收取标准及其使用管理
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和《黑龙江省兽医协会章程》关于收取会费的规定,制订如下会员会费收取标准及其管理办法。
一、会费标准
(一)单位会员
1、副会长单位:2-3万元/年
2、常务理事单位:3000-5000元/年
3、理事单位:1000-3000元/年
4、终身会员单位:非经营性单位:一次性缴纳3—5万元
经营性单位:一次性缴纳5—10万元
(二)个人会员:
第一年 100元(含制证费),以后每年80元。
二、会费缴纳
(一)缴纳办法:每年1月1日至3月31日期间办理会员资格年度注册手续,并缴纳本年度会费。也可以按届(五年一届)缴纳会费;
(二)新批准的会员医学全在线执业兽医搜集整,理www.lindalemus.com,应于批准入会之日起一个月内缴清当年度会费。6月30日之后入会的,缴纳当年会费的二分之一;
(三)会费向协会综合工作部缴纳,由综合工作部负责会费的管理工作。
(四)终身会员单位,会费应一次性缴纳。
三、会费使用
1、召开全省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常务理事会、会长办公会、秘书长办公会等会议的开支;
2、协会办事机构日常行政办公经费开支;
3、协会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工作补贴;
4、举办各种活动的补贴性开支;
5、为会员提供信息、宣传材料等开支;
6、推动行业发展的公益性事业开支;
7、对有突出贡献的个人会员或单位会员的奖励;
8、办理会员提案和社团管理条例规定的经费开支。
四、会费管理
协会综合工作部负责会员会费的管理工作。会费全部用于协会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和协会的发展工作,会费管理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财务管理制度,并接受全省会员代表大会、业务主管部门、社团登记管理机关和相关部门的监督。
汇款地址: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哈尔滨市香坊支行
名 称:黑龙江省兽医协会
帐 号:080512010400242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