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吉林省蔬菜标准园创建项目实施方案
为推进全省“菜篮子”产品生产基地能力建设,提升蔬菜标准园的层次和水平,提高蔬菜产品应急供应能力,按照《农业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12年扶持“菜篮子”产品生产项目实施指导意见〉的通知》(农财办〔2012〕94号)文件精神,结合吉林省实施的百万亩棚膜蔬菜建设工程,制定2012年吉林省蔬菜标准园创建项目实施方案如下:
一、项目目标
重点扶持建设一批有一定规模、生产技术基础好,并在增加产品产量和提高产品质量方面有示范带动作用的生产基地,改善生产条件,落实投入品管理、生产档案、产品检测和准出、质量追溯制度,实现规模化种植、标准化生产、商品化处理、品牌化销售、产业化经营,提升标准园的层次和档次,提高抗御灾害能力,增强“菜篮子”产品综合生产能力和应急供应保障能力,提高产品的质量和效益。
二、项目资金
(一)补助资金。中央安排专项补助资金1600万元,扶持建设32个蔬菜标准园,每个园区平均补助资金50万元,已获该项目扶持的今年不再安排。
(二)补助资金使用范围。一是应用标准化生产技术。分品种制定先进、实用、操作性强的生产技术规程;印发规程到项目区每个农户,张挂到标准园醒目位置及每个温室大棚;组织现场观摩和技术培训www.lindalemus.com,并指导农民切实按照生产技术操作规程进行田间管理。二是改善生产条件。重点配置防虫网、粘虫色板、杀虫灯、性诱剂、防雾滴棚膜、避雨栽培、滴(喷)灌、果实套袋等生物栽培物化技术,完善田间工程、温室大棚、集约化育苗、田头预冷等基础设施条件。三是实施全程质量安全管理。投入品实行专人负责,建立进出库台账;生产档案统一编制,详细记载农事操作;定期监测产品安全质量,确保安全期采收、不合格的产品不销售;统一包装和标识,产品质量可追溯,保障产品质量安全。项目承担单位可根据自身实际需要,在上述内容中自主选择、填平补齐。
三、实施内容
(一)实施范围。蔬菜标准园重点布局在主产区、中心城市周边及距中心城市相对较近的优势产区和蔬菜生产重点县,产地环境条件符合安全食品产地环境条件标准的要求,生产基地集中连片,项目承担单位须是有一定基础、技术力量较强、管理规范、示范带动作用明显的蔬菜生产农民专业合作社或龙头企业。2009年以来获得省级专项资金补助的产业园区优先考虑。
(二)实施标准。每个设施蔬菜标准园(包括食用菌和西甜瓜等种类)200亩以上(设施内面积)。
(三)实施方式。“菜篮子”产品生产以地方为主导,在落实好市长负责制和地方财政安排扶持资金的基础上,并经省农委和省财政厅安排的专家组检查验收符合要求后予以适当补助。
四、实施程序
(一)申报程序。项目申报采取自愿的原则,由项目实施单位向县(市、区)农业主管单位和财政局提出申请,由县(市、区)农业主管单位和财政局按照方案要求确定申报项目,并指导每个项目承担单位填写项目申报书,经本市(州)农委、财政局审核后报送省农委和省财政厅备案。
(二)申报时间。项目申报截止到2012年8月7日,7日前将申报书电子版与文本送到省农委园艺特产处,过期不予受理。
(三)项目备案。为规范和加强项目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该项目采取“先建后补”方式,即对申报项目备案,待项目完成后经验收合格,给予补助。
(四)项目验收。省农委和省财政厅于10月份组织专家组,根据农业部下发的考核评分标准,对备案项目进行实地考核验收、打分排序。
(五)项目公示。县级在确定申报项目后及时进行公示;省农委和省财政厅对项目申报书进行审核筛选,并将筛选结果通过网络进行公示;验收结束后医学全在,线www.lindalemus.com,按照专家组打分排序情况进行择优选取,并将验收结果在网络上进行公示,无异议后,最终确定补助名单。每次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