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3年兽医系统实验室检测能力比对工作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动物疫病防治规划(2012-2020年)》,进一步提升动物疫情监测预警能力,按照《农业部2013年兽医工作要点》(农办医〔2013〕8号)和《兽医系统实验室考核管理办法》有关要求,我部决定今年继续组织开展兽医系统实验室检测能力比对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比对范围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及部分地(市)、县级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兽医实验室。其中,参加比对的地(市)医,学.全,在.线www.lindalemus.com、县级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兽医实验室数量不得少于本省地(市)、县级兽医实验室总数的1/3。
二、比对内容
各省级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兽医实验室比对工作按照《2013年省级兽医实验室检测能力比对方案》(见附件)的规定进行。
地(市)、县级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兽医实验室比对内容由各省级兽医主管部门根据本地区动物疫病监测计划和比对工作计划、参照《2013年省级兽医实验室检测能力比对方案》确定,但至少要抽取3个常规检测项目、兼顾不同试验方法进行。
三、任务分工
2013年兽医系统实验室检测能力比对工作在全国范围内分级实施。中国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制定省级兽医实验室检测能力对比工作实施方案并具体承担省级兽医实验室比对工作。各省级兽医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开展本辖区地(市)、县级兽医实验室比对工作。
四、比对时间
省级兽医实验室比对工作在3月启动,5月上旬完成。地(市)、县级兽医实验室比对工作时间由各省级兽医主管部门确定,10月中旬前完成。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实验室检测能力比对是评价和提高实验室技术能力和管理水平的重要手段。各省兽医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分工,在认真总结前两年比对工作的基础上,全面完成今年对比工作任务。
(二)认真开展比对实验。各实验室要以开展实验室能力比对为契机,完善兽医实验室管理体系,加强兽医实验室质量管理,强化业务学习,不断提升实验室检测能力和水平。要高标准严要求,独立完成各项实验,及时提交对比检测结果。
(三)切实做好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工作。各省级兽医主管部门要按照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要求医 学全,在线.搜集.整理www.lindalemus.com,合理设置地(市)、县级兽医实验室比对项目和试验方法。各实验室要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标准、技术规范、操作规程以及本单位制定的实验活动安全作业指导书,做好实验材料运输、使用、保管,确保实验室生物安全。
(四)加强情况报送。请各省兽医主管部门分别于4月上旬和10月底前将本地区兽医实验室检测能力比对方案和工作总结报我部兽医局,并抄送中国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同时,要加强在实验室检测能力比对工作实施过程中的信息报送,及时报告工作进展、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农业部兽医局 曹翠萍
电 话:010-59193371、59191691(传真)
E-mail:syjyzc@agri.gov.cn
中国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刘伟
电 话:010-59194346
E-mail:syscadc@126.com
农业部办公厅
2013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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