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业兽医资格考试管理暂行办法
第三章 考务人员
第九条考务人员是指各级考试管理机构的管理人员和参与考试考务工作的人员。第十条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委员会应当向每个考区派出两名考试巡视员,负责巡视考区执业兽医资格考试考务工作。
第十一条考区应当向每个考点派出两名考试监督员,负责监督考点执业兽医资格考试考务工作。
第十二条每个考点应当根据考生人数设立巡考员医 学全,在线.搜集.整理www.lindalemus.com,负责在考试过程中巡察考场和考生考试情况。
第十三条每个综合知识考试考场应当至少配备两名监考员,监考员由非兽医系统工作人员担任,由考点办公室聘任,报考区办公室备案。
第十四条中国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考区办公室、考点办公室应当有计划地逐级培训考务工作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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