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中草药的配伍禁忌
一.七情
1.单行:用单味药治疗病情简单的疾病。
2.相须:性能功效相似的药物配合应用,可以产生协同作用,增强疗效。
3.相使:性能功效有某些共性的药物配合应用,以一味药为主,另一种药物为辅,可提高主药的疗效。
4.相畏:两种药物合用,一种药物的毒性反应或副作用,能被另一种药物减轻或消除。
5.相杀:两种药物合用,一种药物能减轻或消除另一种药物的毒性反应或副作用。
6.相恶:两种药物合用,能相互牵制而使原有药效降低或丧失。
7.相反:两种药物合用,能产生毒性反应或副作用。
二.十八反
本草明言十八反,半蒌贝蔹芨攻乌,藻戟遂芫俱战草,诸参辛芍叛藜芦。
三.十九畏
硫磺原是火中精,朴硝一见便相争;水银莫与砒霜见,狼毒最怕密陀僧;巴豆性烈最为上,偏与牵牛不顺情;丁香莫与郁金见,牙硝难合京三棱;川乌草乌不顺犀,人参最怕五灵脂;官桂善能调冷气,石脂相遇便相欺;大凡修合看顺逆,炮监炙煨莫相依。
四.妊娠用药禁忌
1.妊娠禁用药
妊娠禁用药大多是毒性较强或药性猛烈的药物。
2.慎用药
妊娠慎用药大多是具有小毒或通经祛瘀、行气破滞、或辛热的药物。如泻下的大黄、芒硝;活血祛瘀的桃仁、红花;破滞的枳实;辛热的干姜、附子、肉桂等。
五.方剂的组成原则
方剂的组成原则,一般可用主、辅、佐、使四个字来概括(祖国医学亦称君、臣、佐、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