种猪的引种及淘汰计划
一、种猪淘汰原则
1. 后备母猪超过8月龄以上不发情的。断奶母猪两个情期(42天)以上或2个月不发情的。
2. 母猪连续二次、累计三次妊娠期习惯性流产的。
3. 母猪配种后复发情连续两次以上的。
4. 青年母猪第一、二胎活产仔猪窝均7头以下的。
5. 经产母猪累计三产次活产仔猪窝均7头以下的。
6. 经产母猪连续二产次、累计三产次哺乳仔猪成活率低于60%,以及泌乳能力差、咬仔、经常难产的母猪。
7. 经产母猪7胎次以上且累计胎均活产仔数低于9头的。
8. 后备公猪超过10月龄以上不能使用的。
9. 公猪连续两个月精液检查(有问题的每周精检1次)不合格的。
10. 后备猪有先天性生殖器官疾病的。
11. 发生普通病连续治疗两个疗程而不能康复的种猪。
12. 发生严重传染病的种猪。
13. 由于其他原因而失去使用价值的种猪。
种猪淘汰应严格遵守淘汰标准,现场控制与检定,分周/月有计划地均衡淘汰医学全在.线www.lindalemus.com,最好是每批断奶猪检定一次,保持合理的母猪年龄及胎龄结构。
二、种猪淘汰计划
1、母猪年淘汰率25-33%,公猪年淘汰率40-50%。
2、后备猪使用前淘汰率:母猪淘汰率10%,公猪淘汰率20%。
三、后备猪引入计划
1、老场:后备猪年引入数=基础成年猪数×年淘汰率÷后备猪合格率。
2、新场:后备猪引入数=基础成年猪数÷后备猪合格率。或后备母猪引入数=满负荷生产每周计划配种母猪数×20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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