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执业兽医资格证书的颁发与领取
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成绩符合合格分数线标准的考生,请于2014年3月21日-31日(周一至周五9:00-11:00,13:00-16:00),持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考试成绩单(请自行下载打印)到报名点领取《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兽医师资格证书》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助理兽医师资格证书》。普通高等学校2013年应届毕业生还应当向报名点提交毕业证书原件和2份复印件。
代领须提供考生的考试成绩单、代领人和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其签名授权委托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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