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北京市执业兽医资格考试成绩公布与资格授予
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实行全国统一评卷。评卷工作结束后,考试成绩由农业部执业兽医管理办公室发布。
根据《执业兽医管理办法》和《执业兽医资格考试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2014年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合格分数线,由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委员会在考试结束后确定并公布。
参加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成绩合格的人员,须按要求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学历证书、专业技术职称证书等证明材料和执业兽医资格授予申请表,经审核符合条件的,由北京市农业局颁发执业兽医资格证书;经审核不符合条件的,由农业部执业兽医管理办医.学.全.在.线www.lindalemus.com公室注销考试成绩。资格申请与授予有关事宜另行公告。执业兽医资格审核和执业兽医资格证书领取地点为各区县考点办公室(各区县考点办公室咨询电话详见附表)。
2014年度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北京考区领导小组通告 (第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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