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执业兽医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公告
第6号
根据《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委员会公告第13号》,现就我省参加2014年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成绩合格人员办理执业兽医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请方式
(一)网上填报申请信息
考试成绩合格考生请在资格认定申请办理时间内,登陆中国兽医协会网填写执业兽医资格认定申请表,预约办理时间和地点,下载并打印申请表两份。
(二)现场提交申请
考试成绩合格考生持相关材料,根据填报申请时选定的时间和地点提交认定申请。申请材料包括: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2份、医学全在线网站www.lindalemus.com学历证书或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份、执业兽医资格认定申请表2份。
二、申请受理时间
贵州省2014年参加全国执业兽医考试成绩合格人员资格认定申请集中受理时间为2015年1月5日至2月15日,请考试合格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申请办理。
三、受理单位和联系方式
序号 |
单 位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1 |
贵阳市农委医政药政处 |
肖康 |
0851-87989755 |
2 |
毕节市动物卫生监督所 |
聂开鑫 |
0857-8255553 |
3 |
黔东南州动物卫生监督所 |
刘小慧 |
0855-8231005 |
4 |
铜仁市动物卫生监督所 |
张燕志 |
0856-5221267 |
5 |
黔南州动物卫生监督所 |
史永慧 |
0854-8280250 |
6 |
六盘水动物卫生监督所 |
赵玲玉 |
0858-8691038 |
7 |
安顺动物卫生监督所 |
邱燕 |
0853-3344717 |
8 |
黔西南州畜牧水产局 |
杨显华 |
0859-3245970 |
9 |
遵义市动物卫生监督所 |
夏赤容 |
0852-8926119 |
四、审核认定
贵州省执业兽医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就考生网上填报信息、申请材料的真实性、相符性进行审核。经审核合格的,颁发执业兽医资格证书;审核不合格的,不予颁发执业兽医资格证书,其信息同时报送农业部执业兽医资格考试管理办公室。
五、资格证书领取
从2015年4月6日至4月24日,申请资格认定的考生持身份证原件,到资格认定申请办理地点,领取执业兽医资格证书。
特此公告
贵州省执业兽医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4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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