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继续教育条件
按照《陕西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和继续教育有关文件规定,2012年度必修公需课不少于12学时,专业课不少于36学时;2013、2014年度,每年公需课不少于24学时,专业课不少于56学时。申报者须完成年度继续教育学习任务,并提供经过复验的继续教育证书。
(六)论文著作要求
参评论文须与申报人员的工作岗位、业绩密切相关。
发表论文的期刊须具有ISSN或CN刊号,增刊、专刊、特刊、论文集不予认可;著作须具有ISBN书号。
1. 研究员资格,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⑴公开出版发行的本专业学术著作(不含论文、报告等汇编)1本,其中省级单位本人执笔5万字以上,市级单位本人执笔4万字以上;
⑵在省级及以上科技类期刊上作为第一作者发表本专业研究性学术论文3篇。
2. 副研究员资格,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⑴公开出版发行的本专业学术著作(不含论文、报告等汇编)1本,其中省级单位本人执笔4万字以上,市级单位本人执笔3万字以上;
⑵在省级及以上科技类期刊上发表本专业研究性学术论文3篇,其中第一作者2篇。
3. 高级农艺师(畜牧师、兽医师、工程师)资格
省、市级单位人员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⑴公开出版发行的本专业学术著作1本论.文.服.务.QQ:81995535,其中本人执笔3万字以上;
⑵在省级及以上科技类期刊上作为前2名作者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2篇,其中第一作者1篇。
县(区)、乡级单位人员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⑴公开出版发行的本专业著作1本,其中本人执笔1万字以上;
⑵在市级及以上科技类期刊发表本专业论文2篇,其中前2名作者1篇;
⑶编写农业技术培训教材,其中本人执笔2万字以上。教材由主管部门或单位编印成册、公开或内部发行,须单位认定并加盖公章。
4. 中级专业技术资格
在省级及以上科技类期刊上发表本专业论文2篇,其中第一作者1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