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缴费标准
依据山东省物价局、山东省财政厅《关于重新核定执业兽医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复函》(鲁价费函〔2015)1号)规定,考试收费标准为:兽医全科类,每人每科51元,4科共计204 元;水生动物类,每人每科60元,4科共计240 元。
(二)缴费地点及方式
考生请在7月20日至7月24日期间到网报预约选定的 缴费地点(缴费地点及联系方式见附件),领取《山东省非 税收入通用票据》到代收银行缴款,凭代收银行盖章的收款 票据,经考务人员审验并系统确认后,才算报名成功;考生 一旦交费成功,考试费将不予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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