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孕牛发生疾病用药治疗时,首先考虑药物对胚胎和胎儿有无直接或间接严重危害的作用。其次是药物对母牛有无副作用与毒害作用。 2、怀孕早期用药要慎重,当发生疾病必须用药时,可选用不会引起胚胎早期死亡和致畸的常用药物。 3、孕牛用药剂量不宜过大,时间不宜过长,以免药物蓄积作用而危害胚胎和胎儿。 4、孕牛应慎用全身麻醉药、驱虫剂和利尿剂。禁用有直接或间接影响生殖机能的药物,如前列腺素、肾上腺皮质激素、促肾上腺皮质激素和
雌激素。严禁使用子宫收缩的药物,如催产素、垂体后叶制剂、
麦角制剂、氨甲酰胆碱和毛果
芸香碱。使用中药时应禁用活血祛瘀、行气破滞、辛热、滑利中药,如
桃红、
红花、
乌头等。对云南
白药、
地塞米松等也应慎重使用。 5、用药时必须考虑药物对胚胎和胎儿有无潜在性危害作用,但要改变那种认为“孕畜用药都是有害”的观点。为了胚胎和胎儿的安全而延误孕牛的治疗,反而损害母牛的健康,造成母牛与胎儿双亡现象。因此,孕牛患病时应积极用药治疗,确保母体健康,力求所用药物对胚胎和胎儿无严重危害。
畜牧导航:
养牛资讯 养牛技术 牛价格行情 疾病防治 饲养管理 养牛问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