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兽药管理条例》中规定的休药期制度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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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兽药管理条例》第四十条规定,有休药期规定的兽药用于食用动物 时,饲养者应当向购买者或者屠宰者提供准确、真实的用药记录;购买者 或者屠宰者应当确保动物及其产品在用药期、休药期内不被用于食品消 费。第六十三条规定,销售尚在用药期、休药期内的动物及其产品用于食 品消费的,或者销售含有违禁药物和兽药残留超标的动物产品用于食品 消费的,责令其对含有#禁药物和兽药残留超标的动物产品进行无害化 处理,没收违法所得,并处3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 法追究刑事责任;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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