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因违法排放畜禽养殖污染物,郧阳区一生猪养殖场业主靳某被行政拘留5日,并罚款2万元。
据悉,这是自2015年1月1日新《环保法》实施以来,郧阳区执行的首例污染环境违法行政拘留案件。
10月2日,该区环保局监察执法人员在城关镇洞儿河村八组一生猪养殖场进行现场检查时发现,该养殖场未按规范要求建设水污染防治设施,养殖过程中粪便污水随意排放,并涉嫌通过渗坑排放废弃物和养殖水污染物。
当日,郧阳区环保局依法书面责令该养猪场业主靳某立即停止违法排污行为。但执法人员在11月21日再次对该养猪场进行检查时发现,靳某仍然在违法排放畜禽养殖污染物。日前,郧阳区环保局依法责令靳某停止违法行为,并对其处以2万元的罚款,后靳某被公安机关行政拘留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