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色肉鸡生产还能否使用化学药物添加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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肉鸡产品的药残主要是由词料药物添加剂和滥用兽药所致, 特别是抗菌类药物、激素类药物、安眠药物等。人吃了含上述药物 的鸡产品,首先是患细菌病时,使用这些抗菌药物疗效不佳,甚至 无效。其次是有可能引起人体其他毒害,损伤身体组织器官。因 此,如何使用饲料药物添加剂和兽药已经成为肉鸡生产中非常重 要的课题。目前,世界各国都在探讨减少兽药使用量,同时使用绿色词料 添加剂的问题。从目前我国肉鸡养殖的实际情况和防制鸡病的水平来看,完全不使用化学药物仅局限于特定的狭窄范围内,在广泛 的大范围内不使用化学药物,目前的技术水平还达不到。但是临 床用药必须严格执行兽药管理条例,控制用药剂量和时间,特别是 抗菌药物,严禁违犯条例滥用为词料添加剂。根据条例允许作兽 药添加剂的兽药种类,在使用时,应按规定在饲料标签上注明含有 药物添加剂字样,还必须标明药物的法定名称、准确含量、配伍禁 忌、停药期及其他注意事项等。只有这样才可以避免在词养管理 过程中重复用药,肉鸡产品的药残才能控制在安全范围内。根据兽药卫生管理条例,激素类、磺胺类、镇静类等药物严禁 用作词料添加剂。在临床上,原则上不用,必须应用时也应严格控 制用量和时间,必须有充分的停药期。肉鸡生产中允许使用的饲料药物添加剂、无公害肉鸡伺养允 许使用的治疗药物、出口肉鸡禁用的药物及食用动物生产禁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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