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猪繁殖和呼吸综合症(蓝耳病)的综合防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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猪繁殖和呼吸综合征(简称猪蓝耳病),是80年代后期于美国发现的一种新的有高度传染性的猪综合征,以母猪
发热、厌食和
流产、木乃伊胎、死产、弱仔等繁殖障碍以及仔猪的呼吸症状和高死亡率为特征。1990年后在欧洲大多数国家和亚洲一些地区也相继发观本病。该病给养猪业带来严重的经济损失,受感染的种猪场的母猪流产、
早产、死胎率可达20%以上,新生仔猪和断奶前仔猪死亡率可高达30%以上;种公猪感染后精液质量下降;育肥猪发病率高,死亡率低,发病后生长缓慢,饲料报酬降低,康复猪可长期带毒和排毒。目前该病已成为国际上危害养猪业最严重的传染病之一。 1997年3月,农业部畜牧兽医司和全国畜牧兽医总站组织全国31个省、区、市的兽医防疫部门,对该病进行普查,各地有不同程度的阳性率。为控制该病在全国范围内流行,减少其给我国养猪业造成的经济损失,特拟写了猪蓝耳病综合防制措施,供养猪企业参考。 1 杜绝境外传入 1.1 严禁从有猪蓝耳病的国家和地区进口种猪、猪的精液与胚胎和血液制品。 1.2 从非疫区进口的种猪,要严格检疫,用国际通用的酶联免疫吸附试验(ELISA)等,进行血清学检查,按国家的有关法律规定进行一段时间的隔离饲养,只有血清学检查为阴性的猪只才允许进口,以杜绝从境外传入本病。 2 境内防止传染措施 2.1 种猪场或规模猪场需从场外引种猪时,先需对购入猪的场进行
流行病学调查,猪只应从无本病地区引入,引进猪时应进行隔离观察,隔离地点应在无通过空气传染危险的安全地区。同时采取国际通用的酶联免疫吸附试验(ELISA)等,进行血清学检查。血清学阳性猪,不允许引入。血清学阴性猪至少隔离观察5周以上,3周后经再次检查仍为血清学阴性时,认为无传染危险,方可混入猪群。 2.2 严格控制啮齿类动物在猪舍进出、繁殖。应防止猪与野生动物、禽类接触。 2.3 种猪场或规模养猪场应严格执行综合性防疫措施及消毒制度,限制来访人员入场,必入场人员应消毒洗手、更衣换鞋,车辆用具应及时消毒。该病病原对热、干燥敏感,
过氧乙酸、各种有机酸和表面活性剂均有效,在消毒时注意选用。 2.4 种猪场建筑设计规范,特别是产房要隔离,远离育肥猪舍及粪尿处理场所,产房专人管理,并进行经常性的严格清洗消毒。 2.5 哺乳猪尽量提早断奶,不同日龄的仔诸群相互隔离,分别饲养在不同场区。 2.6 有条件的饲养场中的育肥猪应实行“全进全出”,每批猪进出前后,猪舍都要进行严格清洗消毒。 2.7 加强卫生管理,搞好猪舍卫生消毒工作,合理猪群密度。 3 发病时的措施 3.1 检疫 种猪场或规模养猪场当发现有流产、木乃伊胎、死胎和弱仔及仔猪呼吸症状,公猪出现
嗜睡、食欲不振、低烧等传染性疾病时,应对发病猪进行流行隔离饲养。对木乃伊胎、死胎、弱胎和圈舍、用具及环境进行严格消毒,并进行流行病学调查、临诊和病理学检查、血清学检查和病原分离、鉴定或送有关部门进行诊断。确诊为本病后立即向上一级兽医防疫部门报告疫情,以便组织力量及时扑灭疫情,杜绝传播。 3.2 隔离 根据诊断、检疫结果将猪群分为三类:第一类为血清学阴性,临诊健康无症状;第二类为血清学阳性,临诊无症状;第三类为血清学阳性,临诊上有流产、死胎,新生仔猪有流感样症状及死亡。将三类猪严格隔离饲养,饲养人员、用具及围舍严格分开。种猪场严格隔离,谢绝外来参观者,暂不从外地引进种猪。 3.3 淘汰 发病种猪场及规模养猪场的阳性并有症状的母猪、公猪及其仔猪,不能留作种用,应淘汰为商品猪。 3.4 免疫 由于本病目前仍没有理想的疫苗,已感染本病的猪场可将后备猪提前放进猪群,使其与感染本病的猪群接触一段时间,以获得免疫,然后再配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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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种疫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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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好免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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