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耳病防治技术及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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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防控措施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的防控要采取综合性防治措施,其中,疫苗免疫是目前控制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的最有效措施。(1)强化免疫经农业部检测认定,目前进口的猪蓝耳病弱毒疫苗可能存在一定的副作用,建议不要使用。最近农业部批准十三个厂家生产的高致病性蓝耳病疫苗是采用江西型(NVDV-JXAl)毒株针对现在流行该病病原生产的灭活疫苗,有较高的安全性和较好的免疫效果,是当前预防控制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的最佳选择。前段时间注射了齐鲁动物保健厂生产的山东型(SD1)毒株蓝耳病灭活疫苗的,一个月后可以使用江西型毒株疫苗加强免疫。推荐免疫程序如下:①商品猪:21日龄首免2毫升,50日龄二免2毫升。②后备母猪:分别在配种前2个月、1个月分别进行1次免疫4毫升。③经产母猪:配种前免疫1次4毫升。④种公猪:每隔6个月免疫1次4毫升。(2)药物预防与治疗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的危害更多的是体现在感染猪群的继发感染,因此药物控制显得极为重要,发病时合理用药可以减少损失,因此建议:①病毒性疾病使用干扰素结合抗菌素辅以治疗,可防止细菌性继发感染。②细菌性感染的疾病,应选择细菌敏感的抗生素类药如氟甲砜霉素、头孢类等药物进行治疗,同时配合对症治疗,注意用药疗程和交替用药。③确认为原虫性疾病,应选用特效药物并按疗程足量使用。对附红细胞体病可用强力附红消进行治疗,对猪弓形体可用制菌磺或磺胺类药进行治疗。④对发病严重的猪只可配合补液或肌注植物凝集素、排疫肽等进行治疗。⑤饮水给药:每吨水加15%头孢噻呋300克、电解多维1千克、紫维联抗1千克、扑热息痛片200片、
葡萄糖5千克。⑥药物拌料:每吨饲料加爱乐新75毫克/千克、多效磺胺500g、电解多维1千克、
黄芪多糖200克,连用5天,停用5天,再用5天。⑦中药拌料每吨饲料用
龙胆皮、
黄芩、
大青叶、
鱼腥草、
蒲公英、
一枝黄花、
泽泻、
茯苓、
银花茎、
桔梗、
麻黄、
甘草、
连翘、
石膏、枝子各0.5千克,粉碎均匀添加。(3)其他防控措施①强化兽医卫生监督高致病性猪蓝耳病是一种新发现、新变异的病毒性疫病,在不到半年的时间里,就迅速传播到多个省份,应该说这与当前我国各个地区之间生猪调运十分频繁的现象有关,大小猪只的南来北往、人员车辆以及工具的携带,为各种疫病的传播创造了大量的可乘之机。所以,应尽量坚持自繁自养、全进全出的饲养管理方式,不到发病地区购买生猪及其产品,对新引进的猪只必须做好检疫,并隔离观察,确定无病的猪方可混群饲养,同时禁止外来车辆与人员进入猪舍。②加强饲养管理,提高抗病能力规模养殖场要实行封闭式管理,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动物防疫制度;散养户和规模较小的猪场,要结合实际,努力改善饲养管理条件,做好驱虫、消毒、圈舍的通风防暑降温及环境卫生等工作,保持环境安静、阴凉、舒适,消灭吸血昆虫,防止蚊、蝇、蠓的叮咬,控制
猫狗等动物在猪舍窜动,保证充足干净的饮水和优质的饲料,饲料中少加或不加进口骨粉和血浆蛋
白粉,同时在饲料中适当添加
多种维生素和微量元素,提高猪体抵抗力,降低疫病发生机率。③严格消毒高致病性猪蓝耳病具有高度传染性,可通过粪、尿及腺体分泌物散播病毒。建立定期的消毒制度,严格消毒、杀虫、灭鼠,减少病原体的污染,最大限度的切断传播途径,减小疫病的发生机率。消灭因饲养密度的增加而增加的病原体污染,同时也控制各种外来的病原体污染,以及清理猪舍内粪便,保持清洁、干爽,定时消毒,注意
消毒药物交替使用,建立一个清净、安全的养猪环境。同时也要控制无关人员和车辆进入生产区,猪场内也不要饲养其它动物,包括猫、狗等宠物,以防感染弓形虫等疫病。④做好免疫管理与疫病监测做好其他疫病免疫工作,防止猪圆环病毒Ⅱ型疾病、猪瘟、猪细小病毒病、猪伪
狂犬病等病毒性疾病及猪支原体
肺炎、猪喘气病、猪链球菌病等细菌性疾病与猪蓝耳病的混合感染。定期对猪群进行血清学检测,及时掌握猪群体免疫效果及健康状态。⑤隔离病猪、无害化处理病死猪发现病猪时要及时隔离后治疗,同场的其它健康猪要根据当地情况,采取合理的紧急免疫措施。对病死猪,要严格采取“四不准一处理”的处置措施,即不准宰杀、不准食用、不准出售、不准转运,对死猪必须进行无害化处理。严禁运输、加工、经营病死猪及其产品,对收购、贩运病死猪及其产品的违法行为,动物防疫监督机构将予以严厉打击。⑥及时报告疫情控制和扑灭高致病性蓝耳病的指导原则是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监控、早消毒、早扑灭、早免疫。因此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猪只大批出现急性发病死亡情况,应立刻向当地动物防疫监督机构报告。接到疫情报告后当地动物防疫机构要组织两名以上专家到现场进行诊断,符合高致病性猪蓝耳病临床症状和病理剖检变化的,判定为疑似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疑似高致病性猪蓝耳病必须采集病料进行确诊,一般采集血清样品和实质脏器样品,送实验室进行病毒分离鉴定或进行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病毒反转录聚合酶链式反应(RT-PCR)检测。疫情确认后由国务院兽医主管部门按照国家规定的程序,及时准确公布,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公布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疫情。疫情一经确认,要由当地兽医行政部门划定疫点、疫区及受威胁区,扑杀疫点内所有病猪和同群猪,对病死猪、排泄物、污染物及污水进行无害化处理,对疫区内被污染的物品、交通工具、用具、猪舍、场地等进行彻底消毒,对疫区和受威胁区的所有生猪用高致病性蓝耳病灭活疫苗进行紧急免疫,并加强疫情监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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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好免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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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苗接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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