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基本信息
通过下拉菜单进行选择,包括:户籍所在地、职业类别。
户籍所在地,指户籍所在地区。 职业类别,指考生报名时所从事的职业。包括兽医/水产工作机构、诊疗机构、动物饲养场、兽药生产经营、学生、科研教育和其他。其中,兽医/水产工作机构包括兽医/水产行政、执法监督、技术支撑等三 类兽医/水产工作机构;诊疗机构包括动物诊所、动物医院;动物饲养场包括养殖场、养殖小区、动物园; 兽药生产经营包括兽药、饲料生产经营企业;科研教育包括大学、院校、科研院所。
港澳居民还需填写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信息。 台湾居民还需填写在台湾地区居住的有效身份证明信息。
“信息填报二”中,考生需要填写详细的报名信息,包括:
2. 学历信息 通过下拉菜单进行选择,包括:是否已取得毕业证书、学历、所学专业、毕业院校、毕业时间、兽医专业技术职称、取得兽医专业技术职称时间。 学历指与报考要求专业相关的学历。其中,选择专科以下的,必须选择兽医专业技术职称等级及取得职称时间,不用选择所学专业、毕业院校和毕业时间;选择专科及以上学历的,必须选择所学专业、毕业 院校和毕业时间,不用选择兽医专业技术职称等级及取得职称时间。
是否已取得毕业证书,指获得与报考要求专业相关的专科以上学历毕业证书。如果选择“是”,则必 须填写“毕业证书号”。2017 年应届毕业生尚未拿到毕业证书的,应选择“否”,但需在资格申请时,按 照系统要求填写毕业证书号。
所学专业,是指国家教育部允许设置的专业中,经农业部筛选批准允许报考的兽医相关专业,具体详 见附录。考生应当按照本人学历证书上所显示的专业名称,在报考菜单中直接选择。专业名称必须与学历 证书一致。
毕业院校,考生可在菜单中直接选择,也可输入关键词进行查找。如果毕业的院校未包含在菜单中, 考生可选择“其他”,并填写完整的院校名称。毕业院校及毕业时间应与学历证书一致。
取得兽医师专业技术职称的,按照规定,只允许在 2009 年 1 月 1 日前取得兽医师以上专业职称的考生报考。畜牧师、水产养殖工程师、研究员等其他职称不得报考。
3. 联系方式
考生应认真填写联系方式,包括:工作单位、联系电话、手机、通讯地址、邮政编码。
工作单位应填写全称,在校学生填写学校名称。离校且尚无工作单位的填写“无”。单位名称中含有
数字的,应填写汉字数字。 联系电话和手机号码应至少填写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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