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北京考区执业兽医资格授予的通告
根据《执业兽医管理办法》和《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委员会公告(第19号)》,现就2017年度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北京考区有关资格申请授予等事项通告如下。
一、成绩查询
2017年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成绩于2018年1月8日公布,考生自2018年1月8日零时起可登录中国兽医网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网上信息平台查询本人成绩。2017年全国兽医全科类执业兽医师和执业助理兽医师合格分数线分别为210分和186分;水生动物类执业兽医师和执业助理兽医师合格分数线分别为149分和137分。
二、资格申请
(一)网上资格申请。考试成绩达到2017年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合格分数线的考生,必须于2018年1月8日至1月28日期间登录中国兽医网进行资格申请,生成并打印《2017年全国执业兽医资格授予申请表》。
(二)现场提交材料。提交材料时间为2018年1月29日至2月9日,地点为考生报名缴费地址(地址及联系方式附后)。须由考生本人到场并提交以下材料:
1.《2017年全国执业兽医资格授予申请表》2份;
2.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2份复印件;香港、澳门居民提交香港、澳门居民身份证和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原件及2份复印件;台湾居民提交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原件及2份复印件。
3.学历证书或职称证书原件及2份复印件。取得香港、澳门、 医学.全.在线整.理.搜集.台湾地区或国外高等院校学历证书的,须同时提交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2份复印件。
考生在规定期限内无正当理由未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应材料的,视为自行放弃,逾期不予受理。
三、补发申请
往年获证人员因遗失、破损等原因申请补发证书的,经网上申请后,在2018年1月29日至2月9日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证书补发申请表,到网上预约选定的考点办公室现场提交申请材料。
执业兽医资格证书补发每年开展一次,逾期不予受理。
四、结果公布
2018年3月12日后,北京市农业局将公示审核结果(http://www.bjny.gov.cn)。
五、领取证书
领取时间为2018年3月26日至4月9日(法定工作日)。经审核符合资格授予条件的或者符合证书补发条件的人员凭本人身份证明到提交申请材料的地点领取资格证书或者自愿选择邮件快递方式送达。
2018年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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