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宁夏考区执业兽医资格授予申请公告
第1号
根据《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委员会公告》(第19号), 现就宁夏考区执业兽医资格考试成绩、合格分数线及执业兽医资格授予等事项公告如下:
一、成绩公布时间与查询方式
2017年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成绩于2018年1月8日公布,考生自2018年1月8日零时起可登录中国兽医网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网上信息平台查询本人成绩。
二、合格分数线
2017年全国兽医全科类执业兽医师和执业助理兽医师合格分数线分别为210分和186分;水生动物类执业兽医师和执业助理兽医师合格分数线分别为149分和137分。
三、资格申请
考试成绩达到2017年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合格分数线的宁夏考区考生,应于2018年1月8日至2018年1月21日期间,登录中国兽医网提交执业兽医资格授予申请,生成《2017年全国执业兽医资格授予申请表》。2018年1月21日-28日,考生携带执业兽医资格授予申请表、本人身份证、 医学.全.在线整.理.搜集.学历证书或职称证书各两份到宁夏考区各考点办公室确认 ,提交原件和复印件。若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申请材料,视为考生自动放弃申请资格,逾期不予受理。
1.考点提交材料。2018年1月29日-2月14日,各考点办公室将考生提交的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学历证书、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复印件等证明材料和执业兽医资格授予申请表提交到考区办公室审核存档。
2.审核和公示。考区办公室于2018年2月22日-2月28日进行审核。宁夏回族自治区农牧厅于2018年2月28日-3月6日将审核通过的考生名单在宁夏兽医网进行公示。
四、资格证书颁发
经审核符合授予条件的当年考生及申请补发证书并通过审核的人员,由宁夏回族自治区农牧厅颁发执业兽医资格证书;资格证书领取时间为2018年3月19日-4月19日。经审核不符合条件的,考试成绩无效。
五、证书补发申请
往年获证人员因遗失、破损等原因申请补发证书的,已在网上信息平台进行网上申请的考生,在2018年1月29日至2月14日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证书补发申请表,到申请地进行审核。
宁夏回族自治区农牧厅
2018年1月5日
更多执业兽医考试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