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畜牧局关于2017年执业兽医资格授予的公告
按照河南省畜牧局第137号公告的要求,现将经审核不符合资格授予条件的考生名单(见附件1)予以公示,同时,对已在网上申请但未到现场审核的考生名单(见附件2)以及在规定期限内未申请审核考生名单(见附件3)一并公示。公示期自2018年4月24日—5月4日。公示期间,对公示结果有异议的考生可携带相关材料到河南省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提出申诉。逾期不申诉的,将不予授予执业兽医资格。
联系电话:0371-56926125(兼传真)
附件:1.经审核不符合资格授予条件的考生名单
2.已在网上申请但未到现场审核的考生名单
3.在规定期限内未申请审核的考生名单
2018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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