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业兽医考试兽医法律法规考试辅导资料
1、简述行政处罚的原则。
答:1、(1)公正原则,(2)公开原则;(3)一事不再罚原则,(4)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5)保障相对人权利的职责(1分)
2、哪些动物疫情应当实行快报?
答: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必须快报:
(1)发生一类或者疑似一类动物疫病;
(2)二类、三类或者其他动物疫病呈暴发性流行;
(3)新发现的动物疫情;
(4)经消灭又发生的动物疫病。
3、设立饲料、饲料添加剂生产企业应当具备哪些条件?
答:3、设立饲料、饲料添加剂生产企业除应当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企业设立条件外,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有与生产饲料、饲料添加剂相适应的厂房、设备、工艺及仓储设施;
(2)有与生产饲料、饲料添加剂相适应的厂房、设备、工艺及仓储设施和专职技术人员
(3)有必需的产品质量检验机构、检验人员和检验设施;
(4)生产环境符合国家规定的安全、卫生要求;
(5)污染防治措施符合国家环境保护要求。
4、简述劣兽药包括的范围。
答: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兽药为劣兽药:
(1)兽药成份含量与国家标准、专业标准或者地方标准规定不符合的;
(2)超过有效期的;
(3)因变质不能药用的;
(4)因被污染不能药用的;
(5)其他与兽药标准规定不符合,但不属于假兽药的。
5、简述动物检疫的作用。
答:5、(1)监督作用,(2)防止患病动物和染疫产品进入流通环节;(3)消灭动物疫病的有效手段;(4)维护动物及其产品的对外贸易);(5)保护人体健康。
6、畜禽新品种在审定时应符合哪些条件?
答:6、培育的畜禽新品种应符合以下管理条件方能报审:(1)品种主要特性、特征明显,生产性能优良,遗传性状稳定,与其他品种有明显区别;(2)经中试、区域试验增产效果明显,品种、繁殖率和抗病力等方面有一项或多项突出优良性状;(3)培育品种数量及畜禽结构达到品种要求标准;(4)生产性能指标应由畜牧行政主管部门指定的畜禽品种检测机构签署鉴定意见。
7、兽药生产企业必须具备的物质条件包括哪些?
答:7、(1)具有与所生产的兽药相适应的工程师、兽医师以上技术职务的技术人员及技术工人;
(2)具有与所生产的兽药相适应的厂房、设施和卫生环境;
(3)具有符合国家劳动安全、卫生标准的设施及条件;
(4)具有质量检验机构和专职检验人员及必要的仪器设备;
(5)非专门生产兽药的企业兼产兽药者,必须有单独的兽药生产区。
8、经营饲料、饲料添加剂的企业,应当具备哪些条件?
答:8、(1)有与经营饲料、饲料添加剂相适应的仓储设施
(2)有具备饲料、饲料添加剂使用、贮存、分装等知识的技术人员;
(3)有必要的产品质量管理制度。
9、简述动物防疫合格证的申领程序?
答:9、符合条件的单位可以向所在地县级动物防疫监督机构呈交书面报告,填写《动物防疫合格证申请表》,)申请《动物防疫合格证》,动物防疫监督机构在收到申请报告和《动物防疫合格证申请表》后,应当在30个工作日内对动物防疫条件进行现场审核审查,审核合格的发放《动物防疫合格证》。
10、《动物防疫法》规定禁止经营的动物、动物产品有哪些?
答:10、禁止经营的动物、动物产品有:封锁疫区内与所发生动物疫病有关的;疫区内易感染的;依法应当检疫而未经检疫或者检疫不合格的;染疫的;病死或者死因不明的;其他不符合国家有关动物防疫规定的。
11、经营饲料、饲料添加剂的企业,应当具备哪些条件?。
答:11、(1)有与经营饲料、饲料添加剂相适应的仓储设施;
(2)有具备饲料、饲料添加剂使用、贮存、分装等知识的技术人员;
(3)有必要的产品质量管理制度。
12、简述畜禽新品种报审的基本条件。
答:12、培育的畜禽新品种应符合以下管理条件方能报审:(1)品种主要特性、特征明显,生产性能优良,遗传性状稳定,与其他品种有明显区别;(2)经中试、区域试验增产效果明显,品种、繁殖率和抗病力等方面有一项或多项突出优良性状;(3)培育品种数量及畜禽结构达到品种要求标准;(4)生产性能指标应由畜牧行政主管部门指定的畜禽品种检测机构签署鉴定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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