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 年山东省执业兽医资格认定有关要求公告〔2019〕2号
依据《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委员会第21号公告》精神,现就 2018 年山东省执业兽医资格认定有关要求公告如下:
一、合格分数线、成绩公布与查询
2018 年全国兽医全科类执业兽医师和执业助理兽医师合格分数线分别为234分和 208分。
2018年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成绩于 2019年1月10日公布,考生自1月10日零时起可登录中国兽医网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网上信息平台查询本人成绩。
二、资格授予申请
资格授予网上申请时间为2019年1月14日零时以后。考试成绩合格考生于3月8日前登陆中国兽医网,提交执业兽医资格授予申请。山东省畜牧兽医局依据申请审核确认后生成证书。
三、证书领取
资格证书领取时间为4月15日- 4月26日。领取地点为考生自行选定的证书领取地。
四、证书补发
往年获证人员因遗失、破损等原因申请补发证书的,已在网上申请的人员,于3月4日-3月15日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证书补发申请表2份到申请地提交申请材料,审核通过的,补发资格证书。
补证人员证书领取时间为4月15日- 4月26日,领取地点为提交材料的申请地。
特此公告
山东省畜牧兽医局
2019年1月10日
(联系人:林 海 联系电话:0531-820831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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