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关于2018年执业兽医考试成绩查询和资格认定的通告
根据《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委员会公告》(第21号),现就我省执业兽医资格授予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考试成绩查询
参加2018年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考生自2019年1月10日零时起可登录中国兽医网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网上信息平台查询本人成绩。
二、合格分数线
2018年全国兽医全科类执业兽医师和执业助理兽医师合格分数线分别为234分和208分。
三、资格认定申请
我省考试成绩达到2018年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合格分数线的考生,应于2019年1月14日-3月20日期间,登录中国兽医网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网上信息平台,提交执业兽医资格申请。考生在规定期限内未提交申请的,视为自行放弃,逾期不予受理。
四、资格证书颁发
对达到考试成绩合格线且提交申请的考生,申请人员名单将在云南省农业农村厅官网(http://www.ynagri.gov.cn)上公示。公示结束后,无异议的,由云南省农业农村厅颁发执业兽医资格证书;有异议的,告知本人。
五、资格证书补发
往年获证人员申请证书补发的,经在中国兽医网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网上信息平台申请后,于2019年1月14日-3月20日期间(节假日除外),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医学.全在线.整理.搜集.证书补发申请表到申请地进行审核。审核通过的,由云南省农业农村厅补发资格证书。在规定期限内未到申请地进行审核的,视为自行放弃,逾期不予受理。
六、资格证书领取
资格证书领取时间为2019年4月21日-5月17日(节假日除外),资格证书领取地点为考生报名所在地的执业兽医资格考试考点办公室。
特此通告。
云南省农业农村厅
2019年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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