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畜牧局关于2018年执业兽医资格申请授予有关事项的公告
第165号
根据《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委员会公告第21号》和《执业兽医管理办法》,现将2018年我省执业兽医资格授予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合格分数线
2018年全国兽医全科类执业兽医师和执业助理兽医师合格分数线分别为234分和208分。
二、成绩公布与查询
2018年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成绩于2019年1月10日公布,考生自1月10日零时起可登录中国兽医网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网上信息平台查询本人成绩。
三、执业兽医资格申请
考试成绩达到2018年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合格分数线的考生,需在2019年1月16日至2月16日,登录中国兽医网(或河南政务服务网),网上提交资格申请,选择证书领取地。
考生在规定期限内未进行网上资格申请并设置证书领取地,且无正当理由的,视为自动放弃,逾期不予受理。
四、执业兽医资格授予(证书发放、领取)
成绩合格且在网上提交资格申请的考生,由河南省畜牧局颁发资格证书,名单将在河南省畜牧业信息网进行公示。符合资格授予条件的考生,请于2019年3月18日至3月22日,医学全在.线.提供.凭身份证原件到证书领取地领取资格证书。
五、证书补发
往年获证人员因遗失、破损等原因申请证书补发的应于2019年3月18日至3月22日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证书补发申请表到申请地市进行审核,审核通过的方可领取证书。
特此公告。
省畜牧局咨询电话:0371-56926125
2019年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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