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2019年执业兽医考试成绩公布与资格授予
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实行全国统一评卷。根据《执业兽医管理办法》《执业兽医资格考试管理办法》,2019年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合格分数线,由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委员会在考试结束后确定并公布。
参加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成绩合格的人员,应按照省考区公告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提出执业兽医资格授予申请。逾期不予受理。成绩合格考生提交执业兽医资格授予申请材料(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学历证书、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原件等证明材料和执业兽医资格授予申请表及复印件2份),到各设区市考点办进行初审。初审条件合格后,考生材料由考点办报省考区办进行复审。经省考区办复审符合条件后,报省农业农村(兽医)主管部门颁发执业兽医资格证书。资格申请与授予有关事宜另行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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