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内蒙古自治区考区领导小组公告
根据《执业兽医管理办法》和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委员会2019年第23号公告,现就内蒙古考区执业兽医资格申请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成绩查询
2019年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成绩于12月16日公布,全国兽医全科类执业兽医师和执业助理兽医师合格分数线分别为231分和209分;水生动物类执业兽医师和执业助理兽医师合格分数线分别为163和152分。
我区考生从12月16日零时起即可登录中国兽医网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网上信息平台查询本人成绩。
二、资格申请
考试成绩达到2019年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合格分数线的考生,请于2020年1月15日至3月1日登陆中国兽医网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网上信息平台,按规定要求提出执业兽医资格申请。
三、资格审核
(一) 内蒙古自治区考区领导小组于2020年3月4日至3月15日对提出申请的成绩合格考生进行资格审核。
(二)往年获证人员因遗失、破损等原因申请补发证书的,已于2019年10月31日至12月31日在中国兽医网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网上信息平台网上申请的,在2020年3月4日至3月15日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证书补发申请表,到申请地盟市农牧局进行审核。
四、结果公布
内蒙古自治区考区领导小组将于2020年3月16日在内蒙古自治区农牧厅官网(http://nmt.nmg.gov.cn/)公示审核结果。
五、资格证书领取
经审核、公示符合条件的考生和申请补发证书的人员,由内蒙古自治区农牧厅颁发执业兽医资格证书。资格证书领取时间为2020年4月1日至30日(节假日休息)。证书领取地点为考生选定的证书领取地点(补发证书人员证书领取地点为盟市申请地),需本人凭身份证到当地领取。
特此公告。
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
内蒙古自治区考区领导小组 (代章)
2019年1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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