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2019年执业兽医资格申请及证书领取时间地点
(一)申请人申请。申请人(考生)2019年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成绩于2019年12月16日公布,考生自2019年12月16日零时起可登录中国兽医网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网上信息平台查询本人成绩。考试成绩达到2019年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合格分数线的考生,应于2020年1月2日至2月10日期间登录中国兽医网,生成《执业兽医资格申请表》。
(二)材料递交。2020年1月2日至2月10日期间,申请人需在浙江政务服务网(www.zjzwfw.gov.cn)提交行政许可申请,具体路径为“浙江政务服务网—省农业农村厅—行政许可—执业兽医资格证书核发—在线办理”。同时上传以下材料的扫描件:
1.中国兽医网生成的《执业兽医资格申请表》1份;
2.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正反面;
3.学历证书或职称证书原件。取得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或国外高等院校学历证书的,须同时提交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
(三)材料受理与审核。省农业农村厅负责受理并核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符合认定条件的,颁发执业兽医资格证书。
(四)资格证书发放。申请人在提交资料时需同时明确资格证书领取方式,填写错误导致送达失败的,后果由申请人本人承担。邮寄送达免费,将于2020年2月17日至2月24日期间寄出;现场领取的,请在2020年2月24日至3月2日期间的工作日内,由申请人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到申请地设区市畜牧兽医机构领取(地址及联系方式附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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