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延期领取2019年执业兽医资格证书的通知
受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影响,根据当前疫情防控需要和《2019年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四川考区执业兽医资格申请授予公告》要求,现将有关申请和领取证书时间做如下调整:
一、资格授予申请
成绩达到2019年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合格分数线的考生,提交资格授予申请的截止时间延期调整为2020年3月6日。请还未申请的考生在此日期前登录中国兽医网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网上信息平台,提交资格授予申请,生成《执业兽医资格申请表》,考生在规定期限内未提出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逾期不予受理。
二、执业兽医资格证书补发
往年获证人员因遗失、破损等原因申请补发证书的,且于2019年10月30日-12月31日通过网上申请补证的,可根据个人需要任意选择一个考点作为申请审核地,于2020年3月23日-27日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证书补发申请表及登报证明材料,到申请审核地进行审核。审核通过的,由四川省农业农村厅补发资格证书。
三、资格证书领取
经审核符合资格授予条件的当年考生及申请补发证书并获通过的人员,于2020年4月24日-30日,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到网上预约的领取证书地领取资格证书。代领证书需提供代领人和考生的身份证原件及考生本人签名的授权委托书。
如因疫情变化需再做调整的将另行通知。
四川省农业农村厅
2020年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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