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执业兽医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公告
第16号
为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安排部署,坚决打赢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进一步减少人员聚集,阻断疫情传播,切实维护考生和广大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甘肃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调整政务服务事项办理方式的公告》(甘农公告〔2020〕第1号)精神,现就调整2019年度执业兽医资格证书授予领取时间公告如下:
1、申请2019年度执业兽医资格证书的,证书领取时间延迟至2020年3月15日后。具体领取方式请考生按照《甘肃省执业兽医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公告第15号》“授予领取”规定办理。
2、申请证书补发的,证书领取时间延迟至2020年3月15日后。具体领取方式请考生按照《甘肃省执业兽医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公告第15号》“证书补发”规定办理。
3、《甘肃省执业兽医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公告第15号》其它要求不变。请考生登录甘肃农业信息网(http://nync.gansu.gov.cn)、甘肃政务服务网(http://www.gszwfw.gov.cn/)查询。
甘肃省考区办公室咨询电话:0931-8179097
甘肃省执业兽医资格考试领导小组
2020年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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