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农业农村厅关于调整2019年度执业兽医资格证书发放的通告
(2020第005号)
为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防止疫情传播,保障人身安全,现对《黑龙江省农业农村厅关于2019年执业兽医资格认定的通告》中关于“2020年3月9日-3月20日期间证书领取”以及“2020年3月16日-3月20日期间补发证书”日期进行调整。具体发放日期视我省疫情情况,由执业兽医黑龙江考区办公室确定,并通过邮寄方式发放证书(含补发证书),请考生关注微信公众号“黑龙江执业兽医”及时获取相关信息。需变更证书领取方式或者变更邮寄地址的考生请与省考区办公室联系,联系电话:0451-86383622,0451-86383566。
黑龙江省农业农村厅
2020年3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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