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2019年度执业兽医资格授予审核通过人员名单(第二批)的通告
近日,我局对第二批申请授予执业兽医资格的人员进行了审核,确认拟授予执业兽医资格人员26人(名单附后)。考生可以采取以下方式领取证书:
一、快递送达
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可登录北京市政务服务网(http://banshi.beijing.gov.cn/)申请证书快递服务。
办理流程:在“部门服务”项下选择市农业农村局,点击“执业兽医资格证书核发”事项,选择网上办理,注册后,上传身份证(原件)正背面或通行证(原件)照片,填写详细的收件地址和联系电话,经审核通过后,我局将通过中国邮政EMS寄出证书。
快递费用:采用到付方式,由考生支付。
二、现场领取
疫情防控期间,考生在必要时仍可采取现场领取方式。
1.领取地址:北京市政务服务中心(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南路1号2层A区取件窗口)。
2.领取时间:自2020年4月1日起的法定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
3.所需证件
(1)本人领取的,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香港、澳门居民提交香港、澳门居民身份证和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原件;台湾居民提交台湾来往大陆通行证原件。原件核实后退回。
(2)委托他人代领取的,需持委托人本人以上证件的原件或复印件、委托书和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原件核实后退回。
咨询电话:010-89150234
北京市农业农村局
2020年4月1日
更多执业兽医考试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