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全国执业兽医
资格考试公告
根据《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委员会公告》(农医考公告第22号),现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20年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试类别
2020年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类别为兽医全科类。
二、报名
(一)报名条件
符合兽医全科类考试报考专业目录(见附件)大学专科以上学历的人员,或者不具有上述学历,但在2009年1月1日前具有兽医师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可以报名参加兽医全科类考试。
(二)报名方式
2020年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采取网上报名、现场确认的方式进行。
(三)报名时间及要求
网上报名时间为2020年6月29日—7月12日。报名人员需在规定期限内登录中国兽医网(www.cadc.net.cn)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网上信息平台,按照网上报名要求、流程及步骤进行网上报名。逾期不予补报。
有关要求:
报考人员应如实准确填报报名信息,确认所学专业(详见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委员会24号公告《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报考专业目录》)符合报考要求,并对报名信息真实性作出承诺。如有不符,责任自负。
2. 凭学历报名的人员,应选择与本人毕业证书一致的专业、毕业院校、毕业年月,填写毕业证书号。其中,本人学历信息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以下简称“学信网”)无法查询的,若在网上报名截止前通过学信网进行学历认证,并取得了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报名时可填写证书编号和报告编号,并上传认证报告电子照片或电子报告PDF版。
取得国(境)外学历的人员,应选择与本人毕业证书一致的专业、毕业院校、毕业年月,填写毕业证书号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编号,并上传认证书电子照片或电子版认证书。
3. 凭职称报名的人员,应选择与本人职称证书一致的专业技术职称层级及职称取得时间。
(四)现场确认
1. 以下人员需进行现场确认:
(1)凭学历报名的人员,如填报的学历信息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系统信息不一致或查询不到的,视为预审不通过,应进行现场确认。
(2)凭职称报名的人员,应进行现场确认。
报考人员可在8月3日后登陆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网上信息平台查询网上预审结果。
现场确认时间:8月3日—5日,逾期未进行现场确认的人员,视为放弃报考资格。
现场确认需提交的材料:
(1)凭学历报名的人员现场确认需提交材料: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2份复印件;毕业证书原件及2份复印件;取得国(境)外学历的,还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或带有电子签章的电子版认证书)及2份复印件。
(2)凭职称报名的人员现场确认需提交材料: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2份复印件;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原件及2份复印件。
4. 现场确认地点:确认地点由考生在网上报名时自主选定(详见附件)。
三、考试缴费
(一)查询审核结果
报考人员可于8月10日后登陆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网上信息平台查询审核结果,审核通过的人员可进行考试缴费。
(二)缴费时间
报考人员应在2020年8月10日至14日缴纳考试费用,逾期未缴纳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缴费成功后,未按规定参加考试的人员不退还所缴费用。
(三)缴费方式
2020年新疆考区实行网上缴费。资格审核通过的人员登录中国兽医网(www.cadc.net.cn)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网上信息平台,点击“自助平台”内的考试缴费功能,按规定缴费。考试费缴纳必须以考生姓名实名制一人一缴,未实名制缴费或未一人一缴造成考生信息错误而无法参加考试后果的,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如在规定缴费期间内,因突发因素导致无法完成网上缴费的,报考人员则需向当地考点办公室备案或咨询。因报考人员自身原因没有按时完成网上缴费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重复缴费无法退款。
(四)缴费标准
经自治区发改委、财政厅等相关部门核定批准,收费标准:兽医全科类为219元/人(其中综合知识考试费204元,报名费15元)。
四、准考证打印
报名人员网上报名缴费成功后,应于9月7日至9月20日登录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网上信息平台自行打印准考证(彩色、黑白打印均可)。
五、考试
(一)考试时间
2020年9月20日。具体安排为:基础预防卷:上午9:00~11:30;临床综合卷:下午14:00~16:30;均为北京时间。
(二)考试方式
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实行闭卷、计算机化考试方式。试题、答题要求和答题界面均在计算机显示屏上显示,应试人员应当使用计算机鼠标在计算机答题界面上直接作答。
6月29日后,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网上信息平台将发布计算机考试操作软件和演示视频,帮助考生提前了解熟悉计算机考试答题界面、作答方式等。
(三)考试内容
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实行全国统一命题,命题范围以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委员会发布的《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大纲(兽医全科类)(2020版)》为准。
(四)考试科目
兽医全科类考试分为基础、预防、临床和综合应用四个科目,总题量为400道,总分值为400分。
基础科目包括兽医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动物解剖学、组织学与胚胎学、动物生理学、动物生物化学、兽医病理学、兽医药理学。
预防科目包括兽医微生物与免疫学、兽医传染病学、兽医寄生虫学、兽医公共卫生学。
临床科目包括兽医临床诊断学、兽医内科学、兽医外科与手术学、兽医产科学、中兽医学。
综合应用科目包括猪、禽、牛、羊、犬、猫和其他动物疾病的临床诊断和治疗。
(五)考试要求与纪律
考生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执业兽医资格考试违纪行为处理暂行办法》和《2020年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考生指导手册》(可在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网上信息平台上查阅),并自觉遵守考试纪律。
六、考试成绩公布
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实行全国统一评卷。根据《执业兽医管理办法》《执业兽医资格考试管理办法》,2020年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合格分数线,由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委员会在考试结束后确定并公布。
七、资格授予
参加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成绩合格的人员,应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畜牧兽医局公告规定时间内提出执业兽医资格授予申请,逾期不予受理。经审核合格的,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畜牧兽医局颁发执业兽医资格证书。资格授予公告另行发布。
八、证书补发
往年获证人员因遗失、破损等原因申请证书补发的,可根据个人需要任意选择一个考点作为申请地,证书每年补发一次,考生可登陆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网上信息平台进行网上申请,申请时间为10月30日—12月31日。
证书补发申请不再进行前期现场审核,申请人本人可在资格授予公告规定的证书领取日期内,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证书补发申请表,到申请地领取证书。
九、其他事项
(一)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和台湾居民报名参加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有关事宜,按照《港澳台居民参加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及执业管理规定》执行。
(二)考生可依据《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大纲(2020版)》进行复习、备考。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畜牧兽医局不举办考前培训班,也不委托任何单位开展考前培训辅导。
(三)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如需调整现场确认、考试的方式与时间,将另行通知。
新疆执业兽医资格考试领导小组
(自治区畜牧兽医局代章)
2020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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